夏末清秋

2019-02-12 14:07:29

爱情

1

我失恋了,失恋的理由是我有病。

我称它为“感情滞后症”。我的喜怒哀乐仿佛患了迟缓症,来的总比人慢一拍。比如说,在我生日那天,女友送给我那把我眼红了很久的Yamaha吉他,上面手绘着她为我写的七字情诗,并为我弹唱了我最爱的那首周董的《晴天》。

当她深情地刷完最后一个和弦,我竭尽全力作出弦然欲泣的表情向她道谢,告诉她我很感动。但她眼里没有半点喜悦。我想这是因为她识破了我拙劣的演技,她知道我的内心如深海般平静,全无波澜。

三个小时后,浓郁的感动袭向正在宿舍床上洗脚的我。我忙打给女友,把我的满腔感动化作肉麻的情话倒给她听。旁边的舍友一边听着一边打哆嗦,看着我的目光好似重新认识我似的。但女友只是默默地听着,听完评价一句:“知道了。”然后挂了电话。

那之后不久,女友就向我提出了分手,理由是我们的爱情总是有时差,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没法替我倒过来,所以她累了。分手时双方都很镇定,我内心依旧古井无波,但我了解自己,我知道迟来的伤痛会把我撕碎。

于是我订了当天晚上的城际火车票,求舍友照应一下点名,然后出现在回家的动车上。我需要一点时间慢慢恢复这次的创伤——我要去养伤。当列车启动,夜幕降临,迟来的悲伤终于将我淹没,我的心仿佛像窒息一样无法跳动。我像一个快要溺死的落水者,向天空望了最后一眼,然后沉入了海底。

2

走出车站,呼吸着新鲜的雾霾,模糊地看见前广场上矗立的世纪钟,我感觉绞着我的心的那根绳子好像松了一下。我理解的家乡就是一个放松自己的地方,尤其在最需要的时候。

我是爷爷奶奶带大的,像很多90后的独生子女一样,我跟父母一直聚少离多。爷爷奶奶在我的童年中几乎扮演一切暖色调的角色,而父母只是在周末才能见到的类似亲戚一般的存在。

奶奶去世不久,爷爷不久也跟她离开,留给我的是一把我和他们一起生活十几年的老屋的钥匙。由于位置偏,老爸曾考虑把它卖掉。可从小犹如金毛般温顺的我这次却呲了牙,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招数,死活不让他卖。

也许是因为父母觉得亏欠了我,就把老屋钥匙留给了我。记得爷爷奶奶的葬礼上,我死死地攥着那把钥匙,心中却没有太多的悲伤,甚至还有一丝欣喜。在我心中,整个世界如同周围来祭奠的人的衣服一般黑白,唯有这把钥匙是有颜色的,它散发出来的温暖的光晕把我包裹进去,使我也有了颜色。

从那以后,我就和父母一起住,但却发现父母之间并不像以前在我和爷爷奶奶面前表现得那样相敬如宾、相濡以沫。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因为我带来的负担,后来才发现原来是因为他们之前太能演。

以前他们每周两天演一对模范夫妻给爷爷奶奶看,后来爷爷奶奶不在了,这部恩爱剧也就演完了。每当家里阴云密布,暴雨将至,我嗅到空气中的剑拔弩张,就熟练地收拾东西,在他们开吵之前坐上通往老屋的93路。

每当遇到不开心的事就到老屋去住几天,老屋也就成了只属于我的疗养院。后来老屋旁建了地铁,很方便。正当我在地铁上戴着耳机拎着行李想着老屋的时候,我遇到了雨晴。

3

她脸上的惊喜表现得恰到好处,过了就变成了惊吓,仿佛我是什么洪荒猛兽;轻了就让人觉得怠慢,好像你同路上遇到的偶尔攀谈几句的路人没什么两样。当然也许只是因为她是我的初恋。

说是初恋不太恰当,只是单方面暗恋三年,告白失败后又单方面明恋三年。我们的关系一直若即若离,但是却不离不弃。偶尔我也作为她的男友出现在一些场合,但大多数时间还是作为备胎或蓝颜。

后来高中毕业,我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她却落了榜,就随便找了份帮人处理文档的工作。一开始两地相隔也没能断了我们之间的奇妙感情,我以为友情爱情的混合物会比单方面的爱情坚固一些。但任凭它怎么奇妙也敌不过时间,我们的联系仅仅持续了短短的一年。

她看着满副武装的我问我干什么去,我说回来办点事顺带住一阵子,她“哦”了一声但没问我办什么事。我又问她要去哪,她说当然是下班咯。我这时才注意到她一身职业套装,原来的披肩长发和留海变成了精干的马尾,原来那个柔弱的古典系美人变成了眼前这个青春靓丽的officelady。

在感叹时间的魔力的同时,我没有问她现在在上什么班,我们都很有默契地不去触碰对方的生活,只是聊些不痛不痒的话题,直到地铁到站。

以她家和我的老屋连线的中点作一条垂线,那天垂线就是高架桥架起的地铁铁轨,所以地铁站正好是我们两家的中点。想当年我初恋那会儿,每天早上先跑到她家门口等她一起上学,放学后又把她送回家再屁颠屁颠地跑回家。

这样我每天就要多走半个小时的路,所以初中加上高中六年我回家的时间总比其他同学们晚半个小时,除去节假日天天如此,甚至到最后的高三冲刺也一如既往。在那个寸秒寸金的时间段,我仍能每天挥霍半个小时的时间接送女生,我觉得我简直就是个情种。

临分别时,她开口道别。我正想说再见,不知怎么,话到嘴边却成了“我送送你吧”。她似乎吃了一惊,我也觉得有些唐突,毕竟已经有些陌生。但她愣了愣却答应了。

送她回家的路上铺着满满的青石砖,两旁的榕树绿油油的,夏天快要过去,树上的知了死命地叫着,好似盛夏最后的狂欢。道路两旁的树荫里坐着些手拿凉扇纳凉的老人,还有些玩着公共锻炼器械的小孩儿。

这条路少有汽车经过,所以显得格外安静。我们只是默默地并肩走着,由于我的病,我暂时感受不到什么特殊的感情,但是步速却不知不觉地慢了下来,直到当年的节奏,好似昨天我们还在这样一起走着。

对于多年不见的我们来说,那是一种诡异的暧昧,可偏偏和谐得要命。把她送到家后,分别略显沉默。我走出几步回头看她家的窗,也许是我的错觉,我似乎看见一个人影正目送着我。

回到老屋一看表,发现从地铁站到家花了整整半小时,和当年一样。

4

老屋有一个小院儿,院里有爷爷自己张罗出来的小花园,里面的花花草草由于没人照料大都死了,只剩一颗香椿树光秃秃地立着。我摘下一片叶子搁嘴里嚼着,然后像个老头一样穿着跨栏背心在躺椅上躺着发呆。

都说彻底结束一段旧感情的最好方法是重新开始一段新感情。这不,刚刚失恋就邂逅初恋。虽然没有多问,但我敏感地察觉到她眉眼中的不如意,毕竟我可是曾经整整追了她六年。就这样,两个同样失意的天涯沦落人在夕阳中找回了当年的感觉,这尼玛简直是在拍电影嘛!

但我还是很谨慎,毕竟刚刚经历过失恋的痛苦,于是我慢慢地等待情感的到来。自从得了这个病,我感觉自己就是在放风筝,我在前面跑着,情感在后面飞着。我在前面摔了一跤,但却感受不到疼,痛感顺着风筝线传到我的风筝那儿,它喊:“哎哟,好疼啊!”,这话顺着风筝线再传回我这儿,我才能冲着别人喊:“哎哟,好疼啊!”所以这次我疼不疼,还得等它告诉我。

我眼前浮现出她家门前的青石板路,一开始只有黑白色调,路上并肩走着两个年幼的背影,我感觉到了怀念和懵懂。后来色调变成了老相片的深褐色,两个背影长高些了,但我却感到了些许苦涩和无奈。最后终于变成了彩色,两个背影变成了我们。看着他们,我只感到了温馨与幸福。

我给雨晴发了条短信,问她明晚能否一起吃个饭。另附上时间地点。

就在我担心她是不是换号码了,我收到了她肯定的回复。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我收到了刚才等待短信的心情——那竟是如同初中我第一次向她表白时候的忐忑。我想我已经作出了决定:我要再喜欢雨晴一次,再追她一次。

5

在我看来,初恋代表着年少无知时对爱情最美的憧憬。由于这种憧憬没有任何精神和物质基础,所以初恋大多苦涩。有的人把它作为喝酒把妹的聊资,有的人把它作为传家宝永远珍藏在心里。可无论哪种,它都能让七八十岁的你想起它时脸红上一红。

我早早半小时就到了她家楼下等候着我的初恋,她仅仅迟到了十分钟就下了楼,这真是不小的进步。我们看到对方的穿着相视一笑,她将马尾放了下来,三千青丝披散在肩头,一身亚麻色的连衣裙衬出她苗条丰满的身材,一点淡妆让她显得比高中时妩媚了不少。

我则是一身学生时代的运动装,由于经常锻炼,几块肌肉衬得我也蛮耐看的。我仙女下凡西施再世的稀里糊涂地夸了一通她,她言不由衷地回了一句“得了吧,哪有?”然后将我的赞美照单全收。

我没有选择高档的西餐馆,也没有选择精致的中餐馆,而是选择了以前我们老在闲时打牙祭的小吃店。店离她家并不远,我们有说有笑地走着,似乎又回到了那段无忧无虑的青葱岁月。

这次我们倒是没有避开这两年的生活,于是我知道了她这两年过得确实不太容易。没有大学文凭想在这年头找份体面的工作谈何容易,何况又是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女孩子?

处处碰壁之后,她公务员的父亲给他弄了个机关里的小职员,这才避免她到这个鱼龙混杂的社会大染缸里挣扎的命运。至于感情生活,她曾交过几个男朋友,但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分手了。

她跟上一任男友刚刚分手,据说她前男友的父亲是大官,家里豪车数辆存款若干,本来他们相处得挺好的,但是男方家里突然非让他出国留学,不去都不行。雨晴早就不信什么“待我长发及腰”的故事了,说你若出国咱就分手,于是就分手了。

我也把我最近的感情遭遇告诉了她,她点点头表示同情。然后说:“不过要是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也受不了。”然后又皱皱眉,加了一句:“肯定受不了。”

我着急了:“可我的感情只是晚来了一点啊,它并没有消失啊,我的爱又没有少半点。”

她说:“那不一样的。谈恋爱就像K歌,感情就像伴奏,你得恰到好处才好听。你虽然五音俱全,但总比伴奏慢半拍,不过幸好你不是麦霸,知道当断即断。”

我打趣说:“哎哟,经验真丰富哦。大美女,是不是勾过好多白马唐僧啊?”

她笑说:“那是!”但又想到什么,不再往下说了。

到了饭店,我们特意点了以前最爱吃的干煸鱿鱼丝、八珍豆腐还有小笼包,吃着这些怀念的味道,我仿佛又回到了从前。那时她一边嚼着鱿鱼丝一边跟我抱怨数理化,猜测班主任这个月的大姨妈是不是又来了三十一天,然后把这几天的化学作业托付给我。我从回忆中醒来,与她对视一眼,并从她眼中看到了我想看到的东西。还好物是人是,往事并不如烟。

“来点酒么?”她问。

“你不是从不喝酒么?”我记得以前拿作业威胁她都没让她妥协。

她笑了,笑容微有些苦涩:“陪领导出去吃饭,哪能不喝酒?”

这时我才意识到时光确实在流逝,我们确实曾分道扬镳,各自经历了一些磨砺。而这也让我对她产生了些许怜惜,我暗下决心,以后要好好保护她、珍惜她。

我们要了些啤酒,觥筹交错间,聊了聊学生时代的趣事。她时不时摆弄下手机,见我盯着她,告诉我这次是请假出来的,得跟领导拉拉关系。我顿生歉意,说没事没事,你忙你忙。她说马上好了,再发几条短信就好了。我看着她认真编辑信息的样子,筹划一会儿怎么和她表白。

6

酒足饭饱之后,我们慢悠悠地逛回家。夏天的风很柔和,吹到身上酥酥的,痒痒的。雨晴的脸因为酒精的作用微微发红,她走在这个俗世的灯红酒绿中,真像个染了尘气的仙子。我第一次感谢自己的病,因为暂时的镇定才能保证我向仙子表白出心迹。表白时的焦虑忐忑心跳加速,都是几个小时后的事了。

我们说着笑着,然后慢慢沉默下来。暧昧的气氛悄悄爬升至我们周围,我相信她也猜到了什么,脸红扑扑的。我停了下来,与她面对着面,说:“雨晴,我知道这不是第一次,但我还是想对你说——”

“轰隆隆”一声炸响,然后一道闪电划过天际,天空开始飘起绵绵雨丝。原来我们走得太投入,竟都没发现天上早已阴云密布。就在我刚想表白的时候,天公作美,赏我一记响雷做伴奏,也把我后面要说的话噎了回去。

我咬牙切齿地望着老天,雨晴看着我狼狈的样子“噗嗤”一下笑了出来。没等我说些什么来挽回,雨却下大了,而我们都没带伞。雨晴大喊一声:“跑呀!”然后我们不顾形象地撒丫子朝她家跑去。

我总算明白为什么电影里总是有情侣在大雨中奔跑的情节了,因为和心爱的人在雨中狂奔,真的很美。

到她家楼道里,我们注视着对方的狼狈不堪,又忍不住大笑起来。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这么放松地笑过了,她也不再装淑女了,笑得歇斯底里,一边用手捶着我的肩,一边捂着自己的肚子。

我突然抓住她捶着我的那只手,就势一拉,把她抱个满怀。她微微挣扎了一下,然后反手环住了我的腰。我们在那个寒冷的夜里都感觉到了对方的体温和心意,这时情话反而显得多余了。

忘了这个醉人的拥抱持续了多久,我也忘了我是怎么打着喷嚏回到的老屋,我只感觉过去的一切都不重要了,我幸福地期盼着未来赶紧到来。

然而我没有想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雨晴。

7

那之后我又好几次约她出来,她都以有重要的事为由推脱了。但是言辞中仍带着歉意,说是下次补上。然而后来电话基本就不接,短信就更不回了。我到很久很久以后才听一个初中同学里的八卦王说那阵她的前男友又从国外回来了,并且想和她修复关系。

当然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些,只是担心着她的安危,甚至反省自己有什么地方做错了。这时几个高中时候的哥们儿邀我一块吃个饭,为了转换一下心情,我略微刮了刮胡子就去了。

多年不见,一开始我们还假惺惺地说说各自的经历,后来就不停地灌酒。我由于心情原因也是存心买醉,一杯接一杯的干。席间我旁边的高中绰号“浊世佳公子”的大少爷被灌去如厕,我闲着无聊,拿起他最新款的水果手机,想找个什么游戏玩玩。

但在看到“雨晴”这个名字时酒突然就醒了大半,我一向不屑于那些八卦别人隐私的行为,但是在意识到我的行为之前,我已经打开了微信的聊天记录。那像是普通朋友之间的调笑,却略带暧昧的挑逗,正如我们之前的样子。

最重要的是,消息的时间正好是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谁才是所谓的领导。我强迫自己不往下看,可是手和眼睛却不听使唤,它们强迫我完成了对自己的凌迟。大少爷回来,看我面色不对,问我怎么了,其他人也一齐注视着我。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把面前的白酒当白水喝了下去。

8

回到老屋后,我把我的所见所闻所感编辑成短信发给雨晴。我没指望她能回我,她也果然没有回我。这时舍友打来电话,说期末考试快到了,催我赶紧回去。我说知道了,然后在老屋混混沌沌地过了几天。我感觉自己能做的已经都做了。

又过了几天,雨晴打来电话,她说以前的事有许多误会,并约我明天晚上还在那个小吃店吃饭,希望我给她一个机会解释清楚。

我答应了她,然后挂了电话,躺在摇椅上继续嚼我的香椿叶。

9

正好是我和雨晴约定的时间的前十分钟,我到车厢里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然后望着窗外等待列车启动。我特意买了我们约定时间出发的火车票,在她来的时候我离开。夏天已经过去,秋天将要到来,行人已换上了长袖,夜已微微发凉。

我看着窗外远处的灯火,静静回忆与雨晴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有石板路上的漫步,有小吃店里的说笑,还有瓢泼大雨中的狂奔,最后是那个醉人的拥抱。这时我的耳边回响起女友曾为我弹唱的那首《晴天》: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

等到放晴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些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

拜拜

一种不可阻挡的念头突然冲进我的心头——我要回去!我想到雨晴在小吃店的焦虑和伤心,就直直的站了起来。正在作势欲下车的时候——

车启动了。

我眼睁睁地望着远方的万家灯火向后倒去,在夜空中划出一道道无法挽留的线,然后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我颓然地坐了下来,然后珍藏了二十多年的眼泪终于掉了出来。这是我懂事以来第一次哭。

有一件事谁都不知道,其实我的病是我自己造成的。在那段父母天天吵架的日子,我每次在他们面前都要假装平静,因为这样才能向他们显示我的坚强,让他们不会再为了我将来离开他们中间的某一个而担心。

晚上在被窝里,我才能尽情表现我的软弱和悲伤。久而久之,我习惯了在人前隐藏自己的感情,习惯了把感情当做风筝放到天上,而自己不管怎么摔都能在别人面前站起来。然后就再也改不过来了。

自父母离婚后,我已经不敢也不能再全心全意地投入一份感情了。就像永久失去了一项能力,我已经不能真正地爱上谁了。而与雨晴的感情发生在我得病之前,所以可以说那是一份我尽过全力的感情,一份完美无瑕的感情。说是爱她,其实也是在救赎自己。也许潜意识里,我在通过她找回一些我已失去的最为珍贵的东西。

其实雨晴做的没错,她只不过是在投资,我,大少爷还有她的官二代前男友,也许还有其他好多人,我们都是她上市的股票。一只跌了没关系,总有另一只会涨。我不过只是一只有点希望的潜力股,只值那一个仅对我而言动情的拥抱。

10

盛夏已末,清秋自来。

说也奇怪,自从我回来后,我的病竟莫名其妙的好了。然后我厚颜无耻地抱着女友送我的吉他坐在她宿舍楼前唱了整整三天,终于感动得她回心转意。

之后我和雨晴也有过联系,但我们都默契地对那一个夏天的事绝口不提。我还想对我最后的爽约礼貌地表达一下歉意,但是想想也没必要,于是作罢。

此时我牵着女友的手,踩着地上厚厚的落叶,并肩漫步在香山上。我看着红叶,阳关透过缝隙照到我脸上,仿佛之前那个夏天的一切都只是个梦,一切都不曾改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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