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梦燃尽

2019-10-11 14:56:15

爱情

我今天用淡棕色眉膏描出了边缘清晰的挑眉,故意把眉间留得很开,这样即使我紧缩眉头也不会显得忧郁。

我戴上了仅剩最后一副的灰色美瞳,若是不带在眼睛里,除了中间覆盖瞳孔的部分,它浅得像是透明的一样,虽也说不上讨厌,但我并不是很喜欢它,因为这样的美瞳戴上后,总觉得自己像一只受到惊吓或者正聚焦于猎物身上的猫。

酒红色的眼影和拖长的眼线最适合这样的眼睛,妩媚里流出几分傲气,好像折得下万紫千红,还踏得过江河湖海。最后以枯玫瑰色的口红点缀,大气中露出一丝凄美。

我很满意自己的化妆的手法,整个妆面无所挑剔,若是非得找出一点不足,便是我从不觉得我的脸适合这样的娇艳的装饰,可这偏偏是他最喜欢的样子。我戴了一对金色的圆环耳坠,换上一条黑色的包臀连衣裙,踩着一双玫瑰金色的尖头高跟鞋,走到穿衣镜跟前看了看自己。

这一定就是他最爱的模样了,但是好像缺少了什么东西。

对,项链。我摸了摸床底,在一个箱子里取出了那条黑色贴颈项链,它挂着一个很小的银牌,上面刻着他的名字。我又站了起来整理衣物,确认没有半分瑕疵之后,我走到厨房,打开了所有的煤气,以最庄重的姿势躺到厨房边客厅的沙发上,闭上了眼睛,我想带着无法被遗忘的优雅死去。

煤气味越来越重。一开始刺鼻的气味让我难耐,万幸的是,没过多久我的嗅觉就开始变得迟钝,脑袋也慢慢走向空白,我所见过的画面如幻灯片一样在这空白里流转。

我为什么会想死呢?

·

遇见他是在四年前。

那天是大学同学的生日,她刚来墨尔本工作不久,来客都是她刚交的朋友,对我来说是从没见过的陌生人。我化着淡色的樱花妆,没有加配多余的首饰,穿着一双米色的细带平底鞋,为显重视,挑了一条刚买的白裙。

当晚的宴会有些平淡,一是因为大家并不相熟,二则是年过三十的我们早就掀不起什么风浪。临近散场,大家都尴尬地玩着手机,等待着某人提出今日到此结束。我打量着桌上的陌生人,这是我的一个小习惯,总想看到几个有趣的人。

可在座的各位好像都在生活蹉跎中磨平了所有的个性,即使长相身材,穿衣打扮各不相同,却好像都套着一副相同的皮囊。

我正感到无聊,轻轻地抖着腿,按耐不住地想离开这个无趣又尴尬的地方,离我较远的地方响起一个声音:“时间有点晚了,我得回家了,这里晚上不太安全,大家也早点回去吧。”

所有人好像都松了一口气,面带整个席间上都不曾见过的轻松感相互告别,并表示今宵难忘,而后匆匆离去。

期间,我的注意力全在声音的来源,一个之前因为距离偏远而完全没有注意到的人身上。他披着一件闷青色毛呢格子大衣,领口处伸出一截黑色高领毛衣的领口,由于是坐着,看不清下半身,但是可以肯定,和周围西装革履的男人比起来稍显休闲和年轻的穿着对于他稚嫩的脸来说也有些过于成熟了,要不是据我所知,同学在墨尔本没有亲戚,我会猜想他是同学的弟弟。

我忍不住在走前偷偷地问同学:“那个看起来很年轻的男的是什么人啊?”同学说:“噢,他是之前认识的一个小朋友。刚满十八。”听到这我有些惊讶,很难想象同学怎么会和这个小孩成为朋友,可我也没有多问,客套了几句便自己走了。

其实时间尚早,不过晚上十点,同学口中的小朋友对大家安全的嘱托应该仅仅是看出了大家的尴尬而找的托词。我平时没有什么事情,也不经常出门,难得出来不想很早回家,于是便在市中心散步。

大概半个小时后,我转进了一条小巷子,两边的砖墙上是街头艺术家们用喷漆创作的涂鸦,里面的人物都冲着巷子的尽头,这使我有些好奇,便往里走了进去。最深处的墙上嵌了一道很窄的门。门并没有关紧,里面透出了柔和的灯光,还有淡淡酒香,即使没有招牌也能猜得到这是一家酒吧。我平时对酒精兴趣并不大,可那天却意外地走了进去,也许是自己呆久了,会想看看热闹的地方。

酒吧采取的是爱尔兰风格的木质装修,有一个壁炉,让人感觉像是来到一个熟悉朋友家作客。这里并不大,只有一个能坐十人的吧台和四张八人桌,不过人却不少,只有吧台最里面空着两张高脚凳。

我推开门时,刚才那位小朋友正单脚站在酒吧地板上,另一只脚踩着吧台中间的椅子和周围的人大声说着些什么。他举起了一杯啤酒,一饮而尽,整个酒吧的掌声,欢呼和口哨声此起彼伏。在这里遇到让我顿感缘分奇妙,但由于长期不和外界接触引起了我一点社交恐惧,我并不想深入接触别人,况且,刚才他说自己要回家了,被我戳穿会不舒服吧,于是转身想要离开。

“诶?你是刚才的......”

在我刚刚一脚跨出酒吧门坎,后面有个声音叫住了我。

我只好略有些尴尬地转头笑了笑:“是啊,我看时间不算晚,想着随便逛逛。”

那个小朋友倒是异常热情,小跑过来把我拉到了最里面空着的两张凳子并一路用蹩脚的英语对周围的人们说到:“myfriend,myfriend.”吧仔走过来问我要喝什么酒,我有点不知所措,因为我已好多年没来过酒吧,也没想过自己要喝什么。

“Twoguinness,thankyou.”

就在我快把脸憋红时,小朋友帮我解了围。

“尝尝吧,这个酒不错呢。”

“谢谢你。”

我连这三个字都还没说完,他就又转过头和周围的人磕磕绊绊地聊着天,虽然话说得并不流畅,但是他们看起来好像很喜欢这个小朋友。这里的吧仔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端上了两倍杯深棕色的啤酒。小朋友转回身来对着我,举起其中一杯,示意我和他碰杯。

我一边端起酒杯一边说:“刚才谢谢你啊,我好像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谢什么?不懂。名字?这个不重要啊,来来来,喝口这个。”

小朋友表现得有些不耐烦,虽然他稚嫩又有着亲和力的脸庞让人从中感受不到恶意,但我还是不敢接着多问。啤酒入喉,一股酸味冲击着味蕾,我呛了一下,酸味未退,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强烈苦味。我放下了酒杯,顺手在吧台上拿了一张卫生纸擦拭着嘴巴。

“这酒怎么这么苦啊。”

“这会苦吗?可能是你的生活太甜了。”

我忍不住捂着嘴笑了,“真有趣,你个小弟弟说话怎么那么老气横秋的?”

他白了我一眼说:“你更有趣,我还没见过要小弟弟帮忙点酒的大姐姐。”

我被他冷不丁的玩笑式嘲讽逗得有点放松。他又把那杯酒递到我跟前儿,我连忙摇头。

“实在太苦了,无福消受。”

“你再试试,这回喝慢点,不要去体会味觉,用嗅觉去寻找香气。”

我不太愿意扫别人的兴,便又试着喝了一口,依然是刚才的酸苦,但是酸苦中,浓厚的麦香从嘴巴涌进了鼻子里,与这弥漫的香气相比,入口的酸苦显然微不足道。他好像捕捉到了我表情细微的变化笑道。

“不错吧?”

我点了点头,他接着说:“不要那么快下结论嘛,不然会错失很多有趣的东西。”

“小弟弟你哪儿来那么多道理,你是干嘛的?”

我开始觉得他说话的方式和他的年龄比起来有些特别,但他又露出了刚才不耐烦的样子。

“你是户口管理局的吗?我是学会计的,好了,你现在知道了,然后呢?”

“我就是随便问问,不过我本来觉得你应该是学文学的,你说话总像个年轻的小诗人,还喜欢讲点大道理。”

他砸吧了一下嘴,眼神飘往别处,对着吧台端起酒杯自顾自地喝了起来。不知为何,我对他感到好奇,也许是因为他年龄尚小,与他相处我不感觉不到压力吧。即使知道一定又会迎接他不耐烦的神情,我也忍不住率先打破沉默。

“为什么你这么小就喜欢自己来这种地方喝酒,我也认识一些爱玩的年轻小伙子,但他们比较倾向于去一些比较躁动的夜店之类的地方。”

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一次他并没有不耐烦,而是喝了一大口酒转身看着我慢慢地说.

“夜店太吵,家里太静,这两个地方喝酒都不够味道。”

“你真的好像一个诗人,连说话都在写诗。”我打趣到,他却没有理我继续说:“酒没喝够晚上会睡不着,总感觉这一天中缺少了什么。”

我只觉得这是因为感性的人年少时惯有的无源之忧,所有也没有深究下去。

待我喝完了剩下的酒,已过十二点,他说自己有点头晕想出去散一散酒气,并邀我同行。这一路聊了些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我跟在他身后一步左右,听他讲起许多缥缈但不矫情的风花雪月。

亚拉河两旁的商铺即使打烊了也从不熄灯,就着这些灯光,它把自己画成了地上的银河,那里万籁俱寂,只有星晨闪烁。他正站在一座桥的中央,像是刚沐浴过星河,身上还带着未除尽的光屑,他手上还有一只燃到一半的烟,晚风异常的小,升腾起的烟雾如同一缕轻纱缠绕在他身上,就像是在擦去刚才身上留下的光屑。

我正出神,那缕轻纱突然散了。他踩灭了烟对我说:”我得回去了。”我有点失落,但初次相见的人,我也确实不好意思多留。我们住的地方完全相反,他也没有送我一程的意思,简单道别之后我们转身各自向河的两岸走去。我本以为这又是我生命中一个美好而短暂的相遇。

“我叫何洛。”

我转过身,还没走远的你正冲我喊着。

“为什么现在告诉我名字啊?”我心里有点惊喜,但我猜他可能会说些充满诗意的用来对付小姑娘的话吧。

“你漂亮。”他一边转身一边说出这句简短得出乎我意料又哭笑不得的话。后头想来,他所吸引我的便是这浪漫的俗气和理智的感性吧。

第二天我找同学要了他的联系方式。说来也其奇怪,我是个不主动讨好就不知如何与人相处的人,但是我并不喜欢如此懦弱性格,所以我平时不太敢交朋友,都过了该生孩子的年龄却也只谈过一次恋爱。

我非常清楚,乞讨者获得的施舍不会太长久。可是从他身上我永远尝不到施舍的味道,他总是毫不加掩饰地表现自己对一个人的好恶,就像小巷酒吧那晚,他厌烦我是因为我问了他的名字,对我产生兴趣仅仅是因为我漂亮,他不在意一个人来自哪里,又将去向何方,只是把自己当时的内心感受毫无保留地展示给所有人。在他的身上我找到了自己一直渴望却早就肯定此生无缘的东西。

我不工作,也没有什么兴趣爱好,更不存在太多社交场合,每个周末去找他喝酒,成为我每周唯一值得期待的事情。酒吧一直是老样子,我们的酒局也一直保持着吧台小酌,亚拉河闲逛的固定流程,可我从不觉得乏味,因为他永远带有一种矛盾感,身体里好像住着一团混乱的灵魂,时而忧郁,时而张狂,就像一个与世俗相互轻蔑,又与其畅谈风月的酒僧,每次我认定了他的性格,可下一次他总是可以颠覆我的判断。

容易自相矛盾的人多是见识短浅且思绪混乱的不学无术之徒,可他却刚好相反,我常被他提出的新奇思想和宽广到与其年龄不相符合的知识面所折服。

我承认我被这样的矛盾体所吸引,所以在一个月后暴雨如针的夜晚,他流露出与他稚嫩的脸格格不入的情欲,混合着饱经沧桑的语气以及少年的声线问我是否要陪他回家时,身处这个连男女交往都得步步试探的年代的我竟不觉半分惊讶或是鲁莽,还在意乱情迷之下答应了。可能在我心里,他这样的人说出什么话都不会奇怪吧。

就在我得出这个判断后不久,他又一次狠狠地颠覆了我对他的所有印象。早上醒来他正蜷缩在我怀里,安详得像是睡在母亲怀里的婴儿,但这也是他唯一像个小孩子的时刻,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位出世的诗人,可身上鞭笞留下的血痕以及手上未消的绳印一遍遍提醒我,我身旁躺着的是游荡人间的恶魔,只不过披着一层少年的外衣。我穿戴好了衣物,本想就此悄无声息地离开并断掉联系,可我的脚步声好像把这个恶魔惊醒了。

“要走了吗?”

“对呀,白天没什么事,我早点回去吧。”

“等等,我送你一件小礼物。”他在衣柜里搜寻了一番,找到一堆一样的精美小盒子,他拿出其中一个递到我跟前。

这是我第一次因为他的举动感到些许愤怒,虽然我总是在奋力地讨好周围的人,可这对待妓女一般的方式让我无法容忍,我本想直接离开,可他坚持要我收下,我百般推辞但又狠不下心直接拒绝,只能勉强收下。

离开他家以后,我迫不及待地找到一个垃圾桶想把它丢掉。手已伸进垃圾筒,我又开始对盒子里的东西抱有一分好奇,迟迟不愿松开,挣扎了几秒,我把它收了回来轻轻地打开了。

里面是一条黑色的贴颈项链,上面挂着一个拇指大小的圆形银牌,应该不是很贵重。我正再次品他送我这个的用意,突然看见银牌上刻着一行小字—“Luo’sBelonging”.他的所有物吗?我觉得有些可笑甚至之前对他的好感几近消退,可不知为什么我还是把它揣进了包里。

回到家后,我把它找了出来,想了想还是把它扔进了垃圾筒,然后躺在床上抚摸着身上的血痕,前一天晚上的疼痛还没有消除,这样一碰的刺痛使得他的一幕幕又在眼前浮现。我在尝试着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时才发现,他的浮现并不是刺痛所致,从小巷酒吧那晚开始,我的所有期待和注意力,早已全部付诸于他,仔细想想,也有超过十年的时间我并没有享受过这些期待和注意力所给的快乐了。

我生在一个传统且富庶的家庭,父亲主外,母亲主内。父亲可能是常年在生意场上叱咤风云的关系,回到家里也比较强势。大学毕业刚几天,我的简历才投递了几家公司就接到父亲的电话,让我做好准备,一个月后去往澳洲办理常驻身份。

那时的我虽也有理想和抱负,但我从小就习惯了听从父亲的安排,并没做多少抗争便来到了墨尔本。由于是投资移民,家里在墨尔本开设了一家只可能赔钱的咖啡厅,不过依然需要人操持,从那时开始我就与社会脱了节,所有的同龄人都在奋斗,只有我在墨尔本消磨了七八年的时光。

虽然他们都羡慕着我不用努力就应有尽有,但我自己很清楚,离开了父亲,我什么都不是,他们也打从心底看不起我。我慢慢地对所有人都展现出一种软弱的姿态,好像在为我如今废人的样子寻找合理性,一个懦弱的胆小鬼应该可以理所应当地当个废物。

“嘶。”想到这样没用的自己,我的手指稍一用力,扣破了前一天晚上留下的血痕,鲜血顺着锁骨流到了脖子上,我不得不坐起来去清理,这让我又见到了垃圾筒里躺着的项链,它的银牌上沾到了刚才用来擦拭锁骨的卫生纸的血迹。

我不知为何把它捡了起来,轻轻地擦去血迹,“Luo’sBelonging”的刻字在白天的灯光下看起来十分精美,我忍不住把它戴在脖子上,对着镜子端详着自己。它完美地贴合了我脖子的曲线,好像是肉里面长出来的首饰,天生就适合我,上面刻着的单词好像也没有刚刚看起来那么扎眼。

“是不是真正成为别人的所有物我就不再是废物了?也会被人珍视?”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这般疯狂的想法,想要马上把它摘下来,可刚刚碰到它,脑子里却出现前一天晚上恶魔肆虐的影子,不同的是它不像晚上一样凶猛得让人想要逃离,更多了一种除了它以外无人可以伤害自己的扭曲的安全感,也许这不是错觉,要获得神的赐福需要每天祈祷,按时上贡,可是恶魔的保护却只要放下尊严,卑躬屈膝,像我这样本就卑微的人,可能更适合这样的生活吧。

怀揣着这样的心情,我在下一个周末的晚上鬼迷心窍地戴着这条项链,不对,也许该称它为项圈,又来到了那家小巷酒吧。他一如既往地坐在吧台,不过这次并没有和周围的人大口畅饮啤酒,而是端着一小杯绿色的东西独自小口抿着,吧台上还放着另一杯。

几次与他在酒吧的相会偶尔能听他讲起酒水的知识,像这样用很小的杯子装着却不愿一饮而尽的绿色酒水,应该是高度数的苦艾酒,以前也见他喝过几次,他好像很钟情这种有着古怪气味的烈酒。我双手提着小包搭在腰间,面露羞潮地坐在他旁边。他轻轻放下了酒杯,目光扫视了我的全身,最终定格在我脖子上的项链,他伸出手摸了摸它。

“你戴上它最好看。”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用“最”这个形容词,也许是在拿我和别人作比较,也许只是对比我之前的穿着,不愿多问所以只道了声谢谢。

“你想试试这个吗?”他举起了另一杯酒。

这一个月常来酒吧让我对酒也产生了不小的兴趣,便点了点头。

他没有把酒杯直接递给我,而是找吧仔要了一个高脚处鼓起的奇怪小型“红酒杯”和一支不及无名指大小的银制平勺。他将平勺横在了“红酒杯”的杯口,在上面放置了一块放糖,接着把苦艾酒淋在方糖上,让绿色的酒体从方糖身上滴落进杯底,等到方糖吸饱了酒汁,他拿出打火机将方糖点燃。

一层蓝色的火焰将方糖包裹了起来,烧焦的糖水混合着酒精散发出一股醉人的焦香,刚刚液化还没来得及焦糊的白色部分从平勺落下,带着高温窜进酒里,刚一触碰便就消散,溅起层层酒花并伴以“滋滋”的声响,本是晶莹透明的酒体慢慢多了些颗粒,浑浊了起来。待到蓝色火焰褪去,杯中酒变得浑浊不堪,他拨开杯口的银勺并另取一支小勺轻轻搅拌了几下,示意我可以品尝了。

我把它端了起来,嘴巴同时凑了上去,酒杯还没碰到嘴唇,一股浓烈的酒精和茴香的味道就直冲脑门,我憋了口气,小小地抿了一口。虽是灼热,可它像投入暖房的冰块一样猛地化开,顺着唾液和舌头流遍了整个口腔,那混合着酒精和茴香的味道冲击着每一粒味蕾,我好像能感受到味蕾们都开始迅速地膨胀,尝试着接受这种从未体验过的味道。

“我说不出它哪里好喝,但我好像有点喜欢这个味道。”

“偏执的人不会讨厌它。”

“偏执?”

“海明威,缪斯,梵高,他们都曾痴迷苦艾,把它称作‘绿精灵’。虽然现在的苦艾酒阉割了一部分致幻的成分,我还是最喜欢它。”

“你在这方面和他们挺像的,活生生的一个小疯子。”

“你是说做爱的时候吗?”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直白话语噎住了,偷偷地扫视了一圈周围,确认了没有亚洲面孔在场,才松了一口气。

“你说话一定要这么直接吗?”

“我什么时候拐过弯呢?”

我愣了愣神,细想起来,倒是我的问题过于愚蠢,连自己最初期待和他酒吧见面的原因也忘了。

那晚的亚拉河和平时一样华丽而优雅,他拉着我的手缓缓向他家的方向走去。我有点头晕,看着他的背影有些模糊,不知是不胜酒力还是酒后充血的脖子被项链紧紧勒住所造成的缺氧。他的手抓得很紧,在项链的共同束缚下还没完全消散的血痕隐隐作痛,但我并不打算挣脱,被人需要的感觉我已阔别太久。

深夜,我赤身裸体地跪在地上,眼前全是黑暗,透不进半点光明,也无法开口,除了急促的呼吸我发不出半点声响,我像是背朝明月的白色土地,静静地等在那里。一根藤蔓从我的双脚生长起来,交叉着长满我的全身,又在双手处打了一个死结,如果土地也有一双眼睛,那她也许会认为自己美的不可方物。魔鬼在我身后执鞭,不发一言,伴着风被撕开的声音,和柳枝落进湖面的清脆声响,我的身上开出成串的紫藤花,伴随着每朵花的绽放,我的身体都会发出迟来的种子冲破大地的颤抖。等到花朵开满了每一寸土地,他拉起一根连接我脖子上项链的绳子,使劲儿一拽,土地被拔起成为一座高山,而那些花朵中间的花蜜顺着山势流下,变成溪流,汇聚于山涧。魔鬼举起了皓月,使其沉没于山涧之中,他迫不及待地向月亮展示自己的杰作,他们在那里舞蹈,呐喊,奔跑,喷涌出浩瀚星辰,完成一幅花山星月图,而后沉睡于此。

魔鬼又披上了少年的外衣,土地也翻过身,成为赤裸的女人。他缩成一团,整个身子贴在我怀中,若不是刚刚结束与魔鬼的同游,现在的他,更像是一个无助的正在索取母亲关怀的宝宝,他浅浅的呼吸声好像在告诉我:“我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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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梦燃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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