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逸问我喜不喜欢他,我没有回答。后来他死了,我想说喜欢他但已经没有机会了。
林离是一个小混混,一个长得还不错的流里流气的小混混。我和他应该说是两个世界的人。虽说我不是什么学霸,但考个普通一本大学还是绰绰有余的。我可以和刘逸有交集,纯属我也不是个地道的乖乖女。
高中的生活是单调的,重点班的生活更是枯燥到极致,除了刷题无其它的了。而我,作为重点班的吊车尾,普通班的佼佼者,我活着就是一差生潇洒模样。重点班的朋友对我唉声叹气,方化,你再不努力,明年咱们可能就要分离了!普通班的朋友一脸羡慕,方化,你真不是一般聪明!
呵呵,两极化的评价我也没办法。
早晨7点掐点到班,晚上5点半放学,19点之前绝不回家。在诺大的北京城瞎逛,除了偏僻一点的地方,我都会去走走。
习以为常的生活,千篇一律的日子,所以我从未想过有一天这样的日子会被打破。
我和刘逸的初见是在傍晚的一个公交车站,很俗的相遇。公交车还没开来,他很流里流气的朝我搭讪,“这车咱还没到?”
“上一班刚走。”
哦,对。”他嘿嘿的笑,随后又问,“你是哪学校的?”
我看了他一眼,悄悄的翻了一个白眼,“咱俩一样的校服。”
“哦,对。”他很干的笑,沉默了一段时间,突然正准备开口,公交车来了,晚上7点最后一班,一定得赶上。我匆匆上了车,他欲张的嘴闭起来了,也默默的上了车。一路无语。接下来的几天,他一直跟着我,很干的搭讪,终于我忍不住了。
“你到底想干嘛?”
“就想认识认识你。”
“就认识我?”我疑狐道。
“就想认识认识。”他一脸真诚的看着我。
“为什么?”
“就你一个人在马路上散步的时候特别酷,特别有感觉。”
“……,所以?”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够酷的。你知道的,我是一混混,混混靠的就是气势!”
“……,我其实不知道的。”我无语的看着他,这年头怎么什么人都有。
他一脸着急,“我其实就想和你交个朋友。”
“交朋友?可以。”
于是我和一个很二的混混成了朋友。刘逸除了成绩不好,不爱上课外,没有什么其它缺点,而我愿意和他一起玩,主要还是他有一个有趣的灵魂。
刘逸经常逃课,但每天放学都会等我。下课有时也会找我聊几句。聊的最多的还是怎么成为一个酷的人,我除了瞎扯就是瞎扯。他每次都深信不疑,小迷弟的眼神弄得我很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