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那个斯文败类分手后,我把家里一切有关他的东西都清了出去,除了墙角那箱还没拆封的《中国大百科全书》。
那箱大百科全书是我为了他买的,重的可以把他砸死,竟然有足足74本,那孙子最喜欢装柳下惠,奈何骨子里却是个西门庆。
而我不是潘金莲,只是空长了一张潘金莲的脸,骨子里却是个李香君。
我和李香君一样,是个卖艺不卖身的,只不过李香君弹琵琶,而我是个跳舞的。
不是跳什么街舞辣舞钢管舞,是市歌舞团里正经跳古典舞的。
那孙子是个记者,我们是在一场文艺晚会上认识的,他负责采访上面下来的领导,而我负责给上面下来的领导跳舞。别想歪,是你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那种文艺联欢晚会的舞,既不是迪厅里的,也不是包房里的。
他说他对我一见钟情,现在看来,就是单纯的见色起意。
我从小没好好读过书,跟艺校里的大多数女生一样,文化课都拿来睡觉打游戏了。人都是这样,自己越缺什么,就越稀罕别人什么,那孙子名校毕业,高考分数比我高一倍,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他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别误会,那些什么潘金莲、西门庆、李香君的梗都是他给我科普的,这样看来,跟他谈恋爱也不是全无好处,起码沾了点文气儿。
我当时是真稀罕他,甚至为了他去读那些让我想睡觉的书,甚至还妄想读完那箱夸张的大百科全书后,就能与他诗文唱和,红袖添香。
我真是想得比长得美多了。
我跟他分手的起因是他跟我们团的另一个女演员睡了,那女的长的不比我好看,舞跳的也就那么回事儿,可就是有一点,比我骚。
我已经做好那孙子向我痛哭流涕跪求原谅的准备了,奈何这伪君子的不要脸程度已经超越了我的想象力:他开始给我科普人的感情需求是多样的,那些古往今来的文人雅士哪个没有荡漾过,你看胡适和发妻的爱情够佳话吧,不也对曹诚英心猿意马过,还有苏东坡……
去他妈的苏东坡!
我虽然读书少,但也不是随便让人骗的。
他这种行为让我想起了他给我讲过的一个梗:秦淮河两岸,一边是妓院,一边是贡院,中间隔着一道桥。读书人想出了贡院进妓院,就得过桥,于是当时就有了一句“君子不过桥,过桥非君子”的说法。妓院老鸨为了圈钱,棋高一招,不就是过桥非君子吗,那简单,你不过来我过去,姑娘们摇着花船去接你,这不就两全了,提起裤子照样是君子。
真他妈的干了服务性行业,还要立标志性建筑。
这孙子就是这德行。
在把他的东西都清出去之后,我静静的看着墙角那箱书,实在是太沉了,我真是抬不动,化悲愤为力量都抬不动。
那孙子让我多读点书,我去他妈的吧,我狠狠的踹了那箱书一脚,转身进了浴室洗澡。
如果我能预知后事,我现在应该不是去洗个澡,而是去补个妆。
“啊——!!!”当我从浴室里出来时,尖叫是我唯一想做并能做的。
我只裹着一条浴巾,而我的卧室里居然凭空多了一个男人出来。
那男人看上去并不比我镇定多少,显然也被我吓得不轻,他抱着膝盖蜷缩在墙角,额上还带着一块淤青,甚是可怜。
“你是谁?!”我们同时开口。
这跟我想象的开场白不太一样,不应该是“举起手来”、“钱在哪儿”、“浴巾脱掉”吗?
我看他也吓得不轻,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就算是贼,也应该是初来乍到新手上路:“这是我家,你问我是谁,你,你有病啊?”
“那,那,那我说,我,我……我是你的书。”
书?什么书?!
说到书,我陡然想起,他蹲着的那个地方正是我原来放那箱书的墙角,现在那箱书已然被拆开了,屋子里只剩下了一个装书的大破纸箱子,里面的书呢?
那可是七十四本啊,本本厚的像砖头,我家可是六楼,还没电梯,就算这小子是个窃书的孔乙己,也搬不走那么多啊?
“我的书呢?”
“在,在这儿。”
“在哪儿?”
“我就是嘛。”这小子颇有几分委屈。
我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才接受了我的大百科全书成精了的事实,按照他的说法,我家风水特别好,人宅相扶,感通天地,适宜成精。他在两个月前就有了意识,只不过是今天才出来,估计是让我一脚踹出来的。
合着我那一脚还有催产功效。
这事儿比聊斋还刺激,百科全书在线成精,估计知乎上都没有答案。
我细细的打量着我的书,这小子其实长得还不错。他被我看的很是不好意思,但我半点不打算照顾他的情绪,老子花钱买回来的,看看怎么了,应该的。
“你有名字吗?”我问。
“有,我叫书君。”
又是个文绉绉的,我不由的想起了那孙子,顿时连围观妖精的心情都没了。
“我一直就想把你扔出去,现在你自己有腿了,自行滚吧。”我给他让开了一条通向门的路。
他看上去很诧异:“你这就……如果你觉得我打扰了你,我可以继续变回书的。”
“别,书太沉了,我扔不动,还是人吧。门在那边儿,好走不送。”
“……哦。”他闷闷的应了一声,转身向门走去,末了,还留下了一句很高兴认识你。
还他妈的挺高兴?我不由觉得好笑,却又有几分心酸,自己当初不也是如此,明明知道被伤害了,却还是留着几分希冀。
那小子不知道在磨蹭些什么,半天听不见开门声,正当我打算去看看时,只听那小子闷闷的声音传来:“抱歉,我不会开你家的门。”
啥?
我惊了,这小子连门都不会开,逗我玩吧。
我走出来诧异的看着他,而他似是看出了我在想什么,委屈的补了一句:“书上没写过。”
靠,还是个书呆子。
这小子在我家的沙发上住下了,而我也算有幸见识到了一回真君子,说白了,就是书呆子。
这小子永远和我保持三米距离,说是男女授受不亲;每次我洗完澡出来,这小子都跑去厨房躲着,嫌我睡裙太短,非礼勿视;每天早起打扫卫生,洗衣拖地,说是做工抵房租,不食嗟来之食。
我快笑死了,这都9102了,居然还有这么教条的人,这也就是遇到了我,要是换了别人,他早就让人卖了还倒找钱呢。
自打他来,我就没再做过家务,地砖永远亮的像镜子,桌椅板凳一尘不染,衣服永远是洗净叠好的,还带着一股蓝月亮的清香。
我感觉自己像个大老爷们儿,家里养了个小媳妇儿。
别说,这小子还真有几分小媳妇儿的气质,白白嫩嫩的像块豆腐,说话温言软语,就连你凶他几句,都好似一拳打在棉花上。
这小子来了这么久,还从来没做过一顿饭,虽然他也从来不吃饭,但这实在不符合他家务全包的风格。我也从来没问过他,估计是书上没写过,所以不会做。
直到有一天,我心情不好,点燃了一支烟,我这才知道他为什么不做饭。
“没见过女人抽烟啊?躲那么远?”我估计在这小子无比强大的知识索引范围内,是没有女人可以抽烟这一条的。
那我也不会照顾他的情绪去阳台抽的,这是我家。
“不,不是,”他看着我手里的烟,避如蛇蝎:“我怕火。”
怕火?靠,我忘了,这小子是纸做的人。再看那小子,脸吓得比纸还白。
从此我就没在屋里抽过烟,或者说,没在他面前抽过烟。
我们团新排了一部舞剧,下周首演,我只是个女三号,但也还算个重要角色,戏份不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习惯了不管排练到多晚都要回家睡了,再也没有在团里的宿舍凑合过,我只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有家庭的人。
那小子照例给我煲了糖水,用电磁炉,红豆薏米,满满一碗。可我今晚带了宵夜回家,不想喝糖水。
“冻到冰箱里吧,明早我喝。”我打开打包食盒,有烧烤还有炸鸡。
他不赞同的看着我:“你这个月已经第三次吃烧烤,第五次吃炸鸡了,首先,油炸食品中含有一种名为‘丙烯酰胺’的化合物,这种化合物是富含淀粉类的食物在高温下油炸分解所产生的,能诱发多种良性或恶性肿瘤。其次……”
“不要再其次了!”这小子什么都好,就是太爱讲道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永远要分上一二三四五个小标题来说明,简直比我高考答政治题还要复杂。就这一点来看,他和那个斯文败类还真是挺像。
这帮男人,讲起道理来一套一套的,解决办法一个没有,说的永远比我们团男高音唱的还好听,没劲透了。
这么想完的第二天晚上,我就打脸了。
这小子不知道怎么想的,为我准备了一盘蔬菜鸡肉沙拉。
“如果你想吃肉,水煮鸡肉是最好的选择,鸡肉含有维生素C、E,蛋白质的含量比例较高,脂肪含量较少,而且易消化,容易被人体吸收利用。其次,鉴于保持身材是你的职业需要,我特地选择了蔬菜中热量最低的生菜与番茄,沙拉酱用的也不多,我想你可以试一下。”
我难得有耐心的听这小子把道理讲完,我拿起勺子,尝了一口,味道意外的不错。
“过几天我们团有演出,你来看吗,我给你留票。”我问道。
“能看到你吗?”
“能,我虽然就是个三号,但独舞的戏份也有几段。”
“那我去吧。”
当那小子拿着赠票到后台找我时,我几个姐们儿都惊呆了,毕竟当初我和那败类分手时闹的很大,她们都以为我不会再找这种类型的,没想到这才两个月的光景,我就又带了个人模狗样的来。
我刚想说这小子不是我男朋友时,就看见那绿了我的贱人走了进来,当即又把话咽了回去。呵,追老娘的排成队,丢了一个不稀罕,你碰过的老娘嫌脏。
我在台上舞得如痴如醉,我扮演的是一个资本家小姐,喜欢一个穷书生,可那穷书生偏偏要闹革命,革我父亲的命,我为了他背祖弃宗,可他最后还是走了,和那个与他志同道合,不需要背叛任何人就能在一起的女人走了。
戏里戏外,我都失恋了。
失恋就像一场淋了暴雨,当时冷的透彻心扉,之后还有一场重感冒排山倒海而来,等稀稀拉拉的鼻涕流完了,咳嗽过去了,觉得自己大概是好了时,一不留神回想起那药的滋味,仍会觉得嘴里犯苦。
每次都是这样,可这次似乎有些意外。
暴雨还没下下来,只是电闪雷鸣了一阵,便云消雨霁了。是我的内心愈发强大了吗?不知为什么,我莫名想起了那小子,对了,他叫书君。
去记住一个人,来忘记另外一个人,前人诚不欺我也。
“怎么样?”我在后台的妆镜前一边卸妆一边问书君。
“嗯……首先,我觉得这个故事的逻辑有点问题,其次,在时代转换的部分处理的不太好,如果能够……”
“好了!没有如果!”一般女人问你怎么样,十有八九是想听赞美,而不是听意见。
这书呆子是不是缺心眼,我们编导就在后台坐着,要是让他听见我们说他的戏不好,我这辈子就别想跳主角了。
我真是脑子进水了才会问这书呆子怎么样。
“不过,你跳的是真好。”峰回路转。
靠,为什么老娘觉得几百年的道行要破功。
一般团里演出完是要出去庆功的,可我上次和那贱人闹得太难看,实在没法坐在一桌上吃饭,我不想尴尬,就和团长告假了。所有人都看见我带着男朋友来,自然不会扫兴。
姐们儿送了我一个“你懂的”眼神:“快去吧,春宵一刻值千金。”
值个屁!跟这书呆子吗?我腹诽道。
然而今晚真的是打脸之夜,才这么想完不到一个小时,我就遇到了我人生中千金难买的一刻,虽然与春宵无关。
英雄救美这种戏码虽然狗血,但要真在现实中发生了还是挺有看头的,不过当主角变成自己时,就没那么好玩了,如果英雄还是个弱不禁风的纸人的话。
我带书君去了一家大排档,我曾是这里的常客,只不过以往都是和一帮朋友来的,如果我知道一会儿这里将要上演怎样的戏码,我说什么都不会来的。
早年在艺校读书时,总有一帮小流氓喜欢在周末时蹲在学校门口,对往来的漂亮女孩出言不逊,什么“一晚上多少钱”之类的话我都已经听腻了,只是没想到,时隔多年居然还能再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