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往事,惜流光,易成伤。
但在某一天我还是在几千个身影中认出了他。
我和他的相遇停滞在那节写字课上,直到后来我发现自己错误地把他的笔交给了别人。愧疚的心理驱使着我满页地寻找他的名字,简单的十六画却让我的心忐忑不安。几经辗转,我终于得到了他的号码,我编辑短信很正式地给他道了歉。他很随和,说没有在意那件事,但我却发现他的身影已在我脑海里住下。于是,我开始关注从我身边走过的每一个左耳戴有耳钉的男生,带着惬喜地希望能再次遇到他。
人已去,叹夕阳,多彷徨。
还是黑色的上衣,潇洒的脸庞,只是在微笑的时候眉头紧锁了起来。我知道他不是真正的快乐。如果可以,我会用手把他的眉毛抚平;如果可以,我会给他一个甜到心窝的笑。
后来我们慢慢有了联系。我也渐渐了解他。他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好,也并不像表面那么快乐、潇洒。可我宁愿只知道他的好,抛掉我不知晓的坏,就像眼前的世界,我宁愿只看到它美好的一面,不愿去想那肮脏和虚伪,即使是把自己沉进去。
我们并没有交谈什么。他只是很热心地帮我拿练习纸、倒墨汁,还慷慨地把毛笔借给我写,自己却在一边无聊到只有发呆。我喜欢他的毛笔字,刚劲有力,像一棵棵松伫立着,与我丑陋的字体形成鲜明对比,但很高兴他一直在旁边安慰我说:“你真的写得很好”,听到这句话我的心有些小小的跳跃,虽然我有自知之明。
他说他长得很大众化。
湛蓝的天空在白天的喧嚣后终于安静下来。没有繁星的点缀,没有虫鸟的呼唤,连夜也开始失眠。而就在这容易失眠的时刻,我的暗恋开始转成歌,歌声里唱着他的单眼皮,他银白色的耳钉,还有他翘成适好弧度的微笑…..我的暗恋转成歌,一首只有我自己才能听懂的歌,是快乐,也是伤痛。
美丽到我不知道该怎么哼唱。
我想也是。要不然我怎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暗恋,是两个很美丽的字眼。
一笔一笔地划去日历上的日子,感觉时光就在眨眼间穿梭于十指,然后消逝于指尖末梢,嵌进古老的年轮。来到三峡学院,我学会了很多,学会了眯起眼睛与太阳对峙,学会了对路边的花朵诉说快被风化的往事,学会了朝脚下的野草投去温柔的微笑,也学会了《暗恋》这首歌。
我依旧记得那天,早上10时3分,阳光正好倚暖了小路上的青石,我在书画学会的毛笔学习课上第一次看见他。几米明媚从窗外漫进教室,散在他的脸颊,轻描他的眉眼,勾勒出好看的弧线。左耳银白色的耳钉显得格外耀眼。同桌4.6厘米的距离掀开了我对他的好感。即使我低着头,即使只有0.05秒的偷瞄,我还是看清了他的脸。单眼皮,浓而细密的眉毛,深邃神秘的眼神,还有嘴角弥漫的帅气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