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芳华

2018-08-23 14:30:11 作者:锦一小哥

黄裳对我说,她想要当一名侠客。那是我和她共同的芳华岁月。

我们在洒满月光的桥下野营。我从来没有想过,那天的一通电话能决定我以后几十年的命运。

电话是我爸打来的,我的双亲在老家给我找了个工作,跟我大学的专业对口。一个月能挣几千块,以后还能慢慢加薪。一想起我再也不用攒钱抽着呛人的红塔山时,我的心里就会产生一种难以言表的兴奋。

黄裳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不同于作家描写的第一次的娇羞,我和黄裳是老夫老妻了,一切的一切都很自然。直到荷尔蒙彻底喷发的一刻才彻底感受到一种身不由己的冲动。被烟熏黑的墙壁,肮脏的地板,不足40平米的出租屋,黄裳的眼泪。

我们没有太多的路费,只当这是穷游。两个人背着一个大大的绿色布包,就这样出发了。

至于黄裳,她比我还要高兴。以前她从不舍得吃大鱼大肉,最多也就是在素得不能再素的青菜上切几块小小的肥肉。可那天,当我看到她做了酸菜鱼时,心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那段日子,我也由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这之中的改变让我尤为不习惯。在我一个人时,我每天去天桥弹吉他,一天只吃两顿饭,一袋大白馒头加榨菜能吃三天。

可黄裳觉得我们的日子应该过的再好一些。黄裳说她要去打工,我没有什么看法,这句话她说过无数次了。“我明天就去做服务员,一个月挣800,干几个月当了领班,一个月就能挣1500了!”黄裳坐在床头,兴奋地想要蹦哒起来。

我们的钱大部分都节省在了穿上,没有多余的钱买衣服,所以我一年四季都穿着一件永远洗不干净的旧风衣。黄裳对我说,这件衣服用再多的洗衣粉都没用了。

后来,我听说她过得不错。可惜,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西装男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行啊,现在都抽上这个了。我给他点上火,拉起了家常。穿上一身人模狗样的西装,仿佛自己是一个上等人。

黄裳说,她不喜欢别人叫她皇上。她还是想当一名侠客。

每当我想要删除这张照片时,眼泪总会阻止我看似冷漠的无情。照片上的黄裳眨着她古灵精怪的大眼,撑着在地摊上买的便宜的油纸伞。遗憾的是,那天并没有细蒙蒙的烟雨。

和我刚在一起的时候,黄裳还没有做服务员,我只是个刚上大三的大学狗。初中毕业以后,黄裳没有考上高中,只选择就读一所职业学校,后来也没有读完。那天我拎着一个湿哒哒的塑料袋去她的家时,她很惊讶地对我说:“以前从来没有男生给我做过饭”。

黄裳喜欢吃酸菜鱼。那顿饭我做的手忙脚乱,各种油盐酱醋的比例都不对,最后端着一个黑糊糊的东西摆到黄裳的面前。黄裳夹了一块鱼肉放在嘴里咀嚼,然后向我比了个大拇指,很好吃!我似信非信地夹了一块放在嘴里,味道自然是难以言表。“皇上,臣退了。”于是我吐出了那块东西,不断用自来水漱口。

黄裳不是皇上,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饭店服务员。身旁没有百依百顺的小太监,后宫没有低声细语的三千佳丽。她只有一个不足四十平米的出租屋,住着平凡的两个人。

那天,我实在憋的难受,我注意到一个穿着很体面的男子边抽着烟边听我唱歌。我对他说:“哥们,能给我根烟抽吗?”

黄裳是整个饭店里最年轻的姑娘,所以领到的薪水也是最少的,一个月只有500块钱。我直心疼她的劳累,而且得到的还是最少的。我劝她说,别工作了,我可以养你。黄裳笑笑,又切了一块肉放在碗里。如果黄裳真的是皇上,这算不算是御驾亲征。

我准备将这个女孩放在心里一辈子。在我的心中,黄裳一直是一个懂得过日子的好女人。记忆里,她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白菜烩肉,笑着对我说,小风,我们还会有很多很多个一百天。

我不会选择带黄裳走,我是个连自己都养不活的人。到了那里,黄裳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我给她留了2000块钱,都是我在天桥卖唱时攒出来的,我心里明白,我不能让这些钱跟着我到另一个城市。至少买卖不成仁义在,我只能给黄裳留下这些。

那时候,邻居们在屋外乘凉时总会谈论起我俩。他们说,这小两口把日子经营的不错。

那时候,我的心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小伙子。他穿着一件破旧脏乱的风衣,在天桥上落魄地弹着吉他,他在寒风中挫着手,对面前的男人说:“哥们,能给我根烟抽吗?”

百菜不如白菜,我们每天吃饭时会这么对自己说。

有时候口袋实在紧了,也尝试过去捡商贩不要的烂菜叶。每次我们这么做的时候,黄裳都会笑着对我说:“小风,我们可能又要干老本行了”。

我在那个城市发展的不错,至少可以在养活自己的同时攒下一些钱。我会找一个喜欢我我也喜欢她的姑娘,我们会有车有房,会有以前没有的一切。平淡度完此生。

出发的前一天,我去服装市场买了一身体面的新衣服,那是我第一次穿西装。直到现在也没有习惯那件来自洋鬼子的东西。

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我们在外面单租了个房子。房子不大,四十平米不到,勉强塞得下一张双人床。没有电视,没有网络。只靠我勤工俭学挣来的钱支撑不起两个人的生活,所以我们每天去菜市场都要精打细算,无非是在对比哪家的萝卜白菜卖的便宜一些。

对于很多人来说,大学毕业就相当于步入了社会。我不一样,早早地就踏入了这潭污浊的水,体验到了这世间的人情冷暖。金钱的来之不易让我成熟。

毕业那天,黄裳说要跟我去江南旅游。试着学一些吴侬软语,体会那在细雨中缓缓打开的油纸伞。

那天我勤工俭学回到家,黄裳把我的脏衣服脱下来放到水盆里,牵着我的手神秘兮兮地将我领到饭桌前。我已经很久没有闻到肉的香味了,像是一个潦倒的人突然来到了幻想中的世界。黄裳说,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百天,以后还会有很多很多个一百天。黄裳说,生活应该有些仪式感的。

我们想象自己是个流浪的人,被放逐在古色古香的江南小城,感受着空气里的宁静温婉。在走过一架木桥时,我用手机给黄裳拍了一张照片。也是现在唯一留在我手机里的关于黄裳的照片。

以前不是两个人的时候,黄裳像个潇洒的独行侠,每天的生活两点一线,学校到家,再从家到学校。这个女孩唯一不凡的是她的名字,所以当我第一次听到别人喊她的名字时曾下意识地想要跪下来。

我就要离开这个有我太多痕迹的城市,黄裳给我收拾行李,我的每一件的衣服都被洗的发白。除了那件破旧的风衣。

尽管我们的日子过得紧,但我们对于生活的规划是长远的。我们结婚后要生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男孩要当哥哥,可以时时刻刻照顾妹妹。我们一家三口可以一年旅游一次。我们不会担心时间,黄裳说,我们会有很多很多个一百天。

黄裳心里也清楚,她知道自己不会跟着我去另一个城市。但在出发的时候她没有流下眼泪,而是由衷地向我笑着。她希望我能过得更好。

刀光剑影之间,一颗人头落地。不说太多的废话,撩了撩沾血的蓑衣,微笑而去。

那一年的学期结束,我就成了一个正经的大学毕业生。高高的学士帽带在我的脑袋上,我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违和感,在我看来,这顶帽子不属于我,我应该是个谈着吉他唱着歪歌抽着烟的土流氓。总之,我还是跟那些并不熟悉的同学拍了那张毕业照,我的笑容是最难以捉摸的。也是最假的。

到了火车站,一个个子高高的西装男叫住了我。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是那个每天都会在天桥上跟我一起抽烟,谈天的人。我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了一盒软中华,递给了他一根。

尽管目光放得长远,我们还是被各种生活的琐事烦忧。记得那时候,黄裳想在家里安个空调,结果攒了很久的钱还买回来个坏的,零售商还不给退。那是我见过黄裳哭得最凶的一次,我在她身旁笨笨地安慰她。

在那段日子我们想过结婚。我们俩一个月能攒下两千块钱,平时生活能省则省,就这么奋斗个五年,应该能在我们的小县城买一所房子。黄裳说,我们会有洗衣机,电冰箱和电视机。我们所没有的一切都可以慢慢获得。

直到过起了真正的日子,我也开始学着精打细算,唯一奢侈的一回是2015年黄裳的生日。我带她去吃了肯德基的炸鸡和汉堡。可那顿饭我们吃得不怎么舒服,不是指味道方面,在走出那家肯德基时黄裳愁眉苦脸地对我说:“你看那个汉堡,两片面包才夹那么一小块肉,我们在家自己做多好啊,几块钱能做一大碗,都吃不完!”我笑着摸了摸这个女孩的头,准备将她放在心里一辈子。

那是一盆白菜烩肉。白菜像是一片片皎洁的玉,沾着肥肉的星星点点。不难想象出黄裳在菜板上切菜时又把自己当成了江湖里的谁,手起刀落,丝毫不带拖沓。

记得在那时候我喜欢抽烟,但是没钱买烟,只能腆着个脸向别人要。不知道我是怎么染上烟瘾的。后来想想,可能是我在天桥上抱着吉他卖唱时,有人给我扔了一根香烟。红塔山,我永远都记得那支烟的名字。

至于黄裳,她可能还在做着自己武侠的梦。渴望成为一个大侠,斩断生活里令人烦恼的一切。

锦一小哥
锦一小哥  作家 愿我的文字不再属于午夜的一根一根烟,清晨的一口一口酒。愿我键盘下指尖的跃动不带有一丝悲凉,在每一个晚睡的夜里依旧对生活充满激昂。

我的芳华

小君,离开我以后,你过得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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