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人与人的缘分很奇妙,它看不见摸不到,却真实存才。很多人一生的缘分,也许只是因为在某个有阳光的下午,因为不经意的一眼便开始了。
她跟他的相遇是必然,相知却是偶然。她大他七岁。而他,也恰好爱了她七年。
七年时间很长,她跨越了少年的整个青春;
七年时间很短,短到来不及咂摸便已结束。
七年时间,真的不算短。尤其在我们二十多岁的生命里,七年时间显得尤为漫长。七年时间,大概连我们身体的细胞都完全换了一遍。而那些曾经的记忆,却一直存在,无论细胞更迭,无论时光变换。它还在那里,一直都在。
初识的那个下午,是在大学的军训上,她站在树荫下,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梳着马尾。八月份的夏天,记得那天的阳光很好。在影影绰绰的树叶间透下来,打在她的脸上。他不经意的一眼看过去,只那么不经意的一眼,便忘了呼吸。
忘了说,她,是他的大学老师。
02
她有自己的家庭,这段单恋,从开始就注定了不可能。
可那是十八九岁的年纪,血气方刚,初次体验到心动的感觉,也许还分不清什么是爱什么是喜欢,就决定义无反顾了。
站在七年后回头看,真的很傻。
可那时看了太多的小说,太多的故事,一切只是跟着自己的心在走,一个大一的少年,对待感情,也许没那么多的理智可言。
吴克群有一首歌里写道“为你我做了太多的傻事,第一件就是为你写诗”。
每一个生日,每一个教师节,每一个圣诞节,都成了他送礼物的借口。每个节日他都在费尽心思地准备礼物,手工的木雕,自己捏的泥人,亲手做的沙画肖像……太多太多。
这大概是最得意的意见作品了,为了这样一个看起来简单的面人,男孩做了十几天,光是头就有十几个。对着照片做,怎么做也觉得不像,毁了重新做……又觉得不像,又重新做……
掰着指头数日子,眼看着她的生日就要到了,男孩最后熬了几个通宵,才算完成。
那几天很累,到后来几乎累的睁不开眼。可看了桌子上她的照片,想着她收到礼物以后欣喜的样子,又重新打起精神。
学校的操场很大,她中午吃过午饭总爱去操场走走,少年喜欢看着阳光下的她,只是每天都远远地,从不接近。
怕尴尬,也觉得羞涩,总之觉得,这样远远地看着就很好。
大二,她的课多了起来,他们开始渐渐熟络起来。所有的科目里,只有在她的课上他是最好的。
从开始的不知道聊什么,到后来的可以彻夜漫聊,他整整经营了四年。
她喜欢旅行,寒暑假的时候几乎没有闲着过,会和同事,和朋友满世界地跑。都说爱一个人会渐渐因为这个人改变些什么,她的爱好,渐渐成为了他的习惯。
为了找到共同话题,他也爱上了旅行。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