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小孙女的环卫工人
记得是读高一时,语文课本里节录了《三国演义》描述赤壁之战的部分章节,其中有一句 “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的句子——整整三年,全班很多男生为之神醉,并纳为己用。
这句话翻译成白话文是这样的——孙权站起来上厕所,鲁肃追到屋檐下来。
以“更衣”二字来描述人类不得不做又羞于对人启齿之事,真是神来之笔。
也许是高中夜里读书时太过认真导致脑部经常发出口渴降温信号的原因,我在那一段时候晚上都会喝下好几杯的茶水,所以有偶尔夜起“更衣”的习惯,“更衣”时间一般是在凌晨四点。
读高中的时候很喜欢看NBA,最喜欢的球员是乔丹,当然,还有很像乔丹的科比•布莱恩特。
科比曾经对询问他为何这么年轻就如此优秀的记者说过:“我只是NBA众多天才之一,能取得今天不俗的成就,是因为我经常见到凌晨四点的洛杉矶!”
大哥我凌晨四点就起床
我记得当时看完觉得很激动,原来凌晨四点起床“更衣”可以成为比天才更伟大的人阿!
所以后来不管晚上有没有喝茶,身体需不需要,我一直努力在凌晨四点起来“更衣”,一年之后,成为了习惯。
最后还是从同样爱好体育的同学口中才知道,原来科比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在炫耀他凌晨四点就起来练球,所以球技比一般的天才更加厉害——哇咔咔,真是上当受骗了,我就说凌晨四点起床“更衣”好像没这么大的作用吗,真是无比心塞阿!
也许是因为生物钟的原因吧,凌晨四点“更衣”的习惯就此保留了下来。
凌晨四点正是夜黑风高,万物寂静之时。
我一直觉得除了像科比这种天才和我这种无敌地才之外,这个时候,所有人应该都是在睡梦之中的。
直到后来听到那“沙沙沙”的声音,我才知道不是这样的。
工作结婚后,我和爱人搬进了她学校的宿舍,是一间六十平米,两室一厅的二楼小房,对于背井离乡的我们来说,已经算是一个温馨的小家了。
我的爱人也终于达成了她多年来孜孜以求的夙愿——成了我的爱人(感觉此处应该有掌声,不知道作者是冒了多大的风险才写下这句真话的吗)。
结婚后,我还是一直保持着凌晨四点起床“更衣”的习惯。
这时候爱人和小孩都已在睡梦之中,我有时会看看他们有没有踢被子,帮他们把被子盖好。
也许是年纪慢慢变大的原因吧,凌晨四点起来的我变得越来越精神,不再那么昏昏沉沉了,悲哀阿。
有一天,我终于精神到听见了楼下大街上传来的“沙沙沙”声音。
因为是凌晨四点,所以我刚开始的感觉是一阵头皮发麻,赶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躲进最需要我保护的爱人被子里面,钻进她的怀中——保护她,并把她摇醒,小声的跟她说:“你听,我们家楼下大街上怎么会有声音,是不是有什么不明生物?”
爱人睡眼朦胧,含情脉脉的看着我,揪着我的脸说道:“天才阿,别怕,那是环卫工人在清扫大街呢。”说完就转过去睡了。
我这才不紧张了,从那天开始,我终于知道原来环卫工人和科比一样,在凌晨四点就要起来工作了。写完这句话我突然心中涌起一种无法遏制淡淡的哀伤。
环卫工人雪中吃饭
记得读小学的时候,环卫工人和人民教师经常成为我们班作文里面的特邀嘉宾。
小学六年,好像从二年级开始,每年都会重复出现一个作文题——《我最喜欢的人》,而且作文要求不能写爸爸妈妈,因为傻子都知道你最喜欢爸爸妈妈。(强盗逻辑哪里都有阿)
这个时候,伟大的人民教师和勤劳的环卫工人就成为了包括我在内一众同学们作文里最最喜欢的人了。
每当写到“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几个字时,我都会在脑中想象着我的语文老师含着泪,轻轻摇着头,用微微颤抖着的手给我的作文打下“100”分的画面。
事实证明我想多了,剧后来我的不完全统计,我们班50个人,就有大约36个人写最喜欢的人是老师,有30个人用了我上面那段句话。也就是说,在一次作文考试里——春蚕和蜡炬整整死了三十次,而作为被类比对象的老师,估计感觉肯定也不怎么样,奶奶的,就一次考试,老子在你们的作文里要嗝屁六十次。
所以我的作文并没有得到想象中的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