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正笑眯眯跑进教室坐下,没说话,在桌上趴下一会儿又抬头,看见我们都在盯着他就说“要上课了,数学,老师去拿书了!”
我们哗啦啦拿书的时候看见,小正把一块新橡皮放进了书包里。
文文大声说“以后我不告诉你们怎么办了!”。
我们没敢说话,小正声音小小的说“我没说你,老师叫我以后用橡皮擦。”
文文头都没抬。
小正说“我真没说你,老师也没问,老师就叫我用橡皮!”
3.
小孩子可能都是属鱼的,七秒钟的记忆,刚刚伤心的事情,刚刚说过的话,转头就能忘了,不光是我们,大一岁的文文也是。
小正那件事情之后没几天,文文就忘了她说的话,扭头和我们玩的乐乎。
4.
家里大人严禁我和她在一起玩是因为几个一分钱。
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每个人手里零花钱都不多,一天二角钱,多的五角或者一块钱。
那时候学校小店里东西也不贵,一角钱就能买个好吃的,二角钱能买一个冰棒。
我一天只有二角钱。
所以那时候好馋啊,二角钱我要用一天呢,早上一角钱,下午一角钱,大多一次只能买一个好吃的,我最喜欢买一根辣条,慢慢缓缓撕着吃,吃完还能舔手指,美滋滋!
可是也有时候,自己嘴馋,二角钱上午都给用了,下午就馋坏了。
我记得那是一个下午,我坐在我们升国旗的台子上无聊,右手边不远处就是小店。
可是我没钱去买好吃的,我早上太馋,都给用了,我身上只有四个一分钱,那是大人不稀罕要,我拿来玩的。
那时候已经没有小店要一分钱了。
文文跑过来找我玩,看见我手里有钱,说“走,买好吃的去!”
我说“我钱早上用了,这是一分钱。”
文文扒着我手看了一会儿,坐我边上,扣扣手,没说话,过一会儿小声说“小店那人是我家亲戚,你一分钱给我,我给你买一角钱东西过来!”
还有这种好事?我立刻把四分钱都给了她。
文文拿着钱跑进小店,很快跑了回来,笑嘻嘻的,手里拿回来一根辣条,我开心的不得了,和她分着吃了。
吃完我还在舔手指的时候,文文说“还有三分呢,你还吃辣条吗?”
我说“吃啊!”
文文哒哒哒跑回去,又拿回一根辣条,我撕给她一小根,剩下的全塞进了嘴里。
真好吃啊,8岁的我想不出来还有什么东西比辣条更好吃的。
我吃完后,文文看着我,我看着文文,两人相视一笑。
文文说“你还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