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壳被世界忘记
妄图提醒自己的存在
上帝不再思考
灵魂停止发疯
脑浆白得像黑暗
意识空得像瞳孔
穆歌从教室里跑出来的时候天刚好下起雨,他把书挡在脑门上在被雨润湿的柏油路上踩过来跳过去。这雨可真大,搞得他好像刚从淋浴头底下钻出来。
他想起几天前同样下着大雨,童米米在教室里对他说出那句再老套不过的老台词:
“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
“不想和你在一起了。”
“为什么?”
这次童米米没有回答,转身走出去,半天过后,她又抱着定春走进来。
“物归原主。”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好像受了莫大的委屈。可不是吗?她和他在一起根本体会不到任何做小女人的快乐,别的男朋友会带自己的心肝宝贝天南海北地跑去玩,街头巷角地跑去吃,她看到她们总是一脸幸福地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或者一脸幸福地靠在结实的臂膀里。穆歌只会在课后满头大汗地爬楼梯送外卖,周末蹬着自行车去小区当家教。
“还是你留着好点,这么半年了,它跟我早就不惯了。跟着你,要是你哪天恨我到极点,就一刀捅死它。”他努力想把气氛搞得欢快一些。
定春是条母狗,半年前他把它送给她,那会它还未记事,所以用一副陌生惊恐的眼睛瞅着他,他感觉自己像一个小丑。他在三十五度的大夏天里因为一直小仓鼠和宠物店的女老板讨价还价,最后终于放弃,把更便宜的定春带回来。所有的宠物都被明码标价,连女老板也觉得定春不够上档次。定春被抱回来的时候一定体会到了埋藏在他心底哪怕那一丁点的嫌弃。
现在定春有了新的主人,把以前的往事都给一股脑忘干净了。他看见它躺在她怀里舒服地打了一个呵欠,然后慢慢睡着,就有点羡慕它。它被她打扮得像公主一样,她晚上一定是抱着它睡。
童米米并没有因为他的玩笑话露出笑容,和他在一起她总是很努力才能装出欢快幸福的样子。她笑起来两边的圆脸蛋上总会出现两个深陷的酒窝,他觉得有酒窝的女孩笑起来都好美,穆歌就是被这样的笑容吸引。最开始他看到她作为学生会的一个小部员上台演说,末尾的时候款款一笑露出自己洁白整齐的牙齿再欠身鞠躬,前前后后整套动作根本无可挑剔。他觉得自己就是在那时候喜欢上了她,喜欢得无法自拔。后来米米成了小部长。她是学生会最有资质的学生干部,他是连吃饭逛超市都要省着钱使的普通屌丝;她整天风光无限地出没在各种场合,他整天思索着怎样换一份更赚钱的兼职。他从一个落后的小山村折腾几百公里来到这个沿海城市,满以为凭自己的努力可以在大学里收获各种荣耀,事实恰恰相反,生活不是童话,他不是王子,更不是安徒生。
他带着满身狼狈穿行在风雨里,经过小广场的时候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那背影窈窕着躲进剪刀门的跑车里,定春顶着一身因为被雨淋而胡乱生长的狗毛从盒子里探出头来张望着车窗外的世界,然后车窗被关上,他恍惚看见定春朝他所在的方向叫了两声转过头去。他都没想到应该看清楚驾驶座上坐的那位是怎样一个高富帅。
定春刚被她抱到怀里的时候还没有名字。
“就叫定春吧。”《银魂》是她最喜欢的动漫,她觉得定春是所有动漫里最有深度的狗。定春喜欢喝牛奶,每天至少300克,喝完就睡,睡的是米米的床板。米米在阳台上给它安了个小窝,它只有在拉屎拉尿的时候才去那。
“依你。”他总是这样说。
他听到剪刀门的跑车发出销魂的油门声,然后雨刷在窗玻璃上摇摆起来,跑车在雨里开始加速。他在跑车侧边跑过去,她没有看到他。
当他接近化学楼的时候听到重物与水泥地撞击的声音,一团白色的东西在地上抽搐几下再没有任何动作。头发像水草一样卷曲着,血水和脑浆流出来淌了一地,被雨水冲散,他看到她的眼睛从润湿的发丝里透出光来,射到他身上像对他施了定身术。他感到自己的血液停止流动,脉搏停止律动。雨水从发梢上掉下来,他有种呼吸被截断的感觉。
……
他第一次这样清楚地看到一个生命这样随便地结束。弯下腰,他看到离她不到两米的地方躺着一本黑皮的书,书被雨水泡得边角都卷了,他捡起来把手上所有的书都装进书包里。
人群在事发现场围了一圈又一圈,没有人敢走上前去。
警察在内圈拉起警戒线,穆歌作为现场第一目击人被叫去问讯。
他把自己前前后后看到的所有景象都说了一遍,警察拿出纸和笔叫他登记信息,他写好信息后,一个年轻的警员跑进来说:“老周,吴队已经确定,是跳楼自杀。”
所谓的老周站起来倒了一杯茶递给穆歌。
“现在这些孩子真是……”老周叹了口气,告诉他没他的事了。
他满脸狼狈地回到宿舍,无精打采地躺到床上。
“你们知道吗,咱学校有人跳楼自杀了。”老三轻描淡写地低声说。
“是?在什么地方。”老二惊讶地问。
“化学楼好像是。”
……
穆歌陷入梦魇之中,他感觉耳边像有无数种生物鬼哭狼嚎一般,然后有一双大手按在他的胸腔上,让他连指头也动弹不得。然后有人戳他的脊背。
“老四,材力课不去了?”老大站在床头问。
“不去了。”他赌气地把被子卷上。他每次上材力课至少一大半都听不懂,常常到中间休息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课本都没有翻开过,笔也没拿出来过。
他的材力课本早被雨水浸湿了,现在他的书包挂在椅子上兀自往外滴着水。他掀开被子下了床,把书包里所有的书全倒出来,然后看到那本黑皮的书。封面很厚,只留了五个正楷,像是刻上去的一样:人皮收藏书。他念出声来,感觉这本书蕴藏着不可预知的力量。
他把上面的水甩干净,小心地用吸水纸把水去尽,然后在书的扉页里看到每一页都排布着一张人皮,吓得他立马合上书闭上眼。宿舍里只剩下他一个,他感到周围的空气死尸一样的冷寂僵硬。过了好一大会,确定没什么事发生,他又重新打开书。
这些人皮通体呈肉黄色,只是大致铺陈出人体的模样,没有一丁点多余的毛发,它们以合适的比例嵌在页面上,除了人皮外再没其他任何东西,哪怕是一个故意错写在上面的字,或者无意沾上的污渍。虽然只有一厘米厚,整本书却比好几本大字典加起来还要重。他抹了下鼻子,鼻孔里钻进一些皮肤被灼伤的味道。从表面上看只能看出高矮胖瘦,年轻衰老的区别,每张人皮传递出不同的气味,有的是土里土气,有的是光鲜亮丽……
他翻到最后一页,整本书只剩下最后一张空白页……
过了几天,穆歌终于摸清了高富帅的底细:米米的新男友是一个叫欧南圣的学长,这位学长是学生会主席,每个学年都会拿到全额奖学金,是领导老师眼里的风云人物……
他深刻体会到被炸成炮灰被虐成渣渣的挫败感,感到生活真是一件操蛋的玩意。
高富帅是一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他开着车载她去往海滨大道的时候,可以一只手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忙不迭地把米米的下巴拉到自己的嘴边,这时候定春的狗头伸出车窗外,“呜呜”叫着边张开狗嘴边摇晃自己被海风吹得东倒西歪的狗头。
“这只狗从哪来的?”高富帅还不知道定春什么来历。
“捡来的流浪狗。”童米米立刻在高富帅心里获得一个不低的分数。
高富帅把手伸到定春跟前,定春扭捏地伸出左边的爪子放在他手里,同时疯狂地摇晃自己茂盛的狗尾巴,看来高度帅不论到谁心里都会占据不一般的位置。
“母的吧?”高富帅判断。
“当然了,你没见它有多喜欢你吗?”童米米狡黠一笑。
“啪!”童米米滚圆的屁股上挨了一巴掌,要是他知道定春来自米米的前男友,一定会毫不客气地在她另一面屁股上补一巴掌。
童米米挥舞起自己的粉拳使劲在高富帅胸肌上练拳击,“欧帅,”她靠在他结实的怀抱里,“你真个坏死了。”
他们在海边互相为对方换上泳衣,童米米亲昵地跳起来夹住他的腰,胳膊环住他的脖子,轻轻地把自己的唇印在他茂密迷人的眉峰和睫毛上。
高富帅抱住童米米在空中晃了两晃,第三下的时候让她脱离了自己的怀抱。童米米在空中划出一道抛物线,“哇哇哇”不顾形象地乱叫,然后狼狈地落进水里。
童米米水性还不赖,她在水里迅速掌握了平衡,箭一样游回到岸边找高富帅算账,高富帅不躲,任由她掐住自己的脖子凭借重力把自己压倒在沙滩上,再任由她骑在自己身上用细沙将自己掩埋。
定春疯子一样地沿着海岸线来回地跑,它撒着欢快的步子,在起伏的海浪里恣意加速。童米米喊一声,它就折回去精准地跳进童米米的臂弯。
童米米把高富帅带自己出去浪逛商场泡电影院的照片贴在微博里,立马就有一大帮好友无边无际地艳羡感慨:“哇哇哇,米米的高富帅男友!”
“别老叫人高富帅,人叫欧南圣,会弹钢琴,做饭也超好吃。”童米米龇牙一笑。
欧南圣是当之无愧的校草级人物,传闻某学院九成以上的女生都沦为他的粉丝。
后来有一天,校草打架了。欧南圣从不轻易展露自己的拳脚,一出招就叱咤风云、激荡九州,全校所有的花痴都更加坚定了欧帅在心底不可动摇的男神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