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从来不知道你对我有这样多的抱怨。”
他沉默。
日复一日的相处不仅叫林茉进步飞快,也叫他们不再那么拘束,待在一块时常常充斥欢笑。
“你不觉得你的做法很卑鄙吗?”是叶蓁的声音。
小时候,林茉过得挺心惊胆战,她总含着怯生生的目光坐在小木桌前写试卷,父亲手中拿一根戒尺,错一题打一下。
小时候窝在小小沙发里偷看电影碟片,叫林茉时常记起一句话:探戈是无所谓错步的,不像人生,时常谬以千里。
“如果我今天没有去,你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向我透露当年发生的事?”
他给她戴上,想着有些事还没到说出来的时候,起码不是现在这种什么也给不了她的时候。
春天大抵真的快来了,孟致拉到了第一笔投资,《潮辩》第一期终于顺利录制。
飓风已来临,林茉手指摩擦着那串血红琥珀,叉掉了邮箱中普林斯顿的入学offer。
她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林茉忽然明白当初会议室里的静默,不过是她视作朋友的一群人对这场背叛的心照不宣。
可刚才,孟致的气息落在林茉耳边,他那般温柔的叫她回到他身旁的时候,她只是笑着摇头。
姑妈说是要出去逛街,实际上是特地为他们留出空间。
霓虹在车窗上跳跃,红的、黄的、紫的,变幻莫测如这世间事。
即便后来他们一起创办《潮辩》,她成为首屈一指的辩手,林茉也总能想起那一晚,教室白炽的灯光映在孟致脸上,他指着她写出的论点说:“你很聪明。”
“喜欢的话就继续去我的院子玩吧,以后我只有周末才回来。”孟致温柔得对她笑,像对待一个小孩,可他也不过长她两岁。
后来她遇到孟致,她不只爱他英俊优异,更中意他温柔平和。
无数快门对准她与他,而外套的温度犹如曾经每一个被春替代的冷冬,她爱的人幻化蝴蝶飞进她寸草不生的世界。
回家路上的月亮很圆,星星不多,而蝴蝶初次误入了她的荒野。
几周后,林茉在学校的辩论社再次遇见孟致,他是大他两届的学长,是辩论圈的风云人物,也是唯一一个蝉联两届国辩“最佳辩手”的人。
他看上去瘦了,下颚线比几年前更明显,两人之间相距不到半米,他身上仍是那股中南海的薄荷烟味,“我来是想问问你,是否愿意重回《潮辩》?”
“你今天来找过我?”
1
林茉揉揉脑袋:“那就再找别的投资方啊。”
“从前我爱你,所以你做什么我只会尽量理解你。”
离开家那一日父母去火车站送她,上车时她不曾回头,留给了父母一道寡淡而疏离的背影。
孟致总是笑着回骂他们,而林茉只会缩着脑袋不说话,孟致骂完那些人又转头去看她,他喜欢用食指点点她的脑袋,叫她一句“小窝瓜”。
风在长廊上游走,她看见她的蝴蝶就那么消失。
“没关系,那就等开心的时候再原谅。”
林茉盯了孟致几秒,忽然扑到了他的怀里,她一双眼睛通红,他不知缘由,只是也回抱她。
“林茉。”她回答的很小声。
小方捡起来给她:“茉姐,这张照片拍得真好。”
“国际青年辩论”赛制恢复,赛前一个月,林茉坐在当初那个院子里,秋千如旧,她的眼神也如旧。
3
他的手覆上她的发,万千柔情沉落。
“所以阿茉,回到辩坛,回到我身边,好不好?”
他说的“荒唐”大概是她与《金陵之夜》的导演叶蓁频繁传出的绯闻,事实上林茉自走红以来身上的绯闻就没断过。林茉觉得这并不是什么不道德的事。
“他这样的,他是哪样的?”
他面无表情地宣布,最后一期《潮辩》将于下周录制。
“我不知道。”她回答。
日子久了,两人都被熏入了味,因此《潮辩》里的人总爱调侃孟致:“连身上的味道都是一样的,老大,你们的地下情已经无处可藏啦!”
他们被拍到过几次,有网友说他们登对,可她心里知道,这不过是为筹备中的电影造势,逢场作戏而已。
那晚场地里只有孟致与她,姑妈一家出去旅游,空空的房子待着也没劲,幸好孤家寡人的不是她一个。
4
“阿茉。”她的耳边猛然一阵热,一个男士外套紧紧裹在了她身上。
林茉又梦到了——细长的手指紧握着校衫的衣角,她看着爸撕碎那张不及格的数学试卷,气极时巴掌拍到她脸上,她不敢反抗,因为院子外有收废品的,爸扬言要把她的书本都卖了,反正她不是读书的料。
《金陵之夜》后,她与这位幽默风趣的导演成为朋友,他们偶尔约饭,饭桌上的酒肉穿肠时常叫她开怀大笑,生活已经足够糟糕,她需要能叫她偶尔这样笑的人。
这场飓风来去匆匆,来时轰烈,走时席卷一切,从此她的生命又变回黑洞,而他是黑洞中坠落的斯普特尼克。
林茉的嘴唇上沾了一层白花花的奶,她呆呆地坐着,后来孟致形容当时,说她就像植物大战僵尸里的窝瓜,胖嘟嘟的窝在那,让人有捏一把的冲动。
而孟致与她走错的,何止一两步。
她知他将参赛,于是问他:“孟先生,你出门打仗,怎么能忘了带上你的小兵?”
她期待与那个人在一起走过的地方留下一点痕迹,而不是像过往的十年,只曾留给她吉光片羽的回忆。
林茉今日要录制一个综艺,她待在休息室,筷子戳了几下盒饭就没了胃口,工作人员若有似无的看她一眼,大概心想着女艺人保持身材之道不过是不吃饭。
接机处挤着一众人,有粉丝,有记者。
“孟致,我不是个喜欢计较的人,但扪心而问,你是有些对不住我的,起码我在你身边待过十年,你一句‘喜欢'都没对我说过,”她打开车窗,手指触摸风,“我是个缺失安全感的人,我需要别人许多遍的喜欢才敢确定一份感情,而我们之间总是差那么一步,大概也是因为那十年我从没等到一句。”
期许的未来总是那么美好。而林茉被美好冲昏头脑,忘了变故才是人生。
那日林茉坐在老校区的旧椅子上,看着辩论社的一群人围着讲台上的孟致,如同金丝雀仰望苍鹰。他偏偏特地抬起头:”你叫什么名字?”
小方大概出去了,林茉仓促地穿好衣服去开门,刚卷好的头发散落肩头,像掉落的清泉。门外是他。
他说相聚有尽时,不是所有离别都需要具体缘由,只是时候到了,船就该沉没。
回忆起严厉的父母,心脏还是不由紧了一下,而后她摇头:“他们给的伤口很难愈合,但我想他们只是不明白爱就要说出来的道理,他们的爱都放在了棍棒和冷言冷语之下,可既然是爱,我就不该恨他们。”
可林茉一张也没找到。
孟致陪她一起熬了两个大夜,帮助她立论,疏离逻辑。林茉想,若是没有他,自己大概会像提灯夜行的书生,路上尽是无人的萧索。
“茉姐,一位先生叫我把这个给你。”小方手里握着一个信封,大概是某位粉丝的来信吧。
那时候大部分人都是一穷二白的状态,可大家从未有过抱怨,她不明白,明明后来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走,为什么他们说不干就不干了。
那是一个很小众的牌子,主要是不贵,味道三分清淡十分典雅,这也是她从前最喜好的牌子。
6
林茉在孟致身边坐下,他合上了打火机。
她已不再去计较他具体为何停掉《潮辩》,她只想朝前看,毕竟要记得忘记,人才可以在第二天醒来,完好无损的活下去。
开始的时候很难,互联网综艺的春天远没有到来,而春来之前必然要经历残酷的冬。
大概是因为她的路子与别人不太一样。
男人的下颚角咬出一个深深的印子:“阿茉,叶蓁这样的人不适合你。”
这纸醉金迷的娱乐圈,没几人记得她曾是《潮辩》上言辞缜密的辩手,名校毕业的才女,其实满腹诗书,观众也曾称她“小林徽因”。可她如今让自己徒留空壳。
安全带“咔”扣上,他踩下油门。
“我不是已经来了吗?”她仰头回望男人,廊间的风将她刚换上的裙子吹得扬起来。
等时光叫更多东西萌生裂纹,你便会知晓,我爱你,哪怕经历漫长岁月,也会一直光黠如初。
可就在今天早上,经纪人打来电话告知林茉,他们与叶导的合作黄了,确切的说,是叶蓁的戏黄了——投资方全方位撤资,这段时间所有的准备都付诸东流。
她穿着兔子睡衣,踏着拖鞋就下了楼。是孟致。
“孟致,你真当我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吗?”休息室里,林茉用力将男人推出去。
或许心中有愧疚,可漫长的时光中她不曾被教导该如何表达不舍与爱,于是她什么也说不出。
拉投资、找场地,他们这些辩手亲自下场,这群年轻人初离校园,天真以为蝴蝶煽动翅膀尚可引起克萨斯的一场飓风,何况他们是些巧舌如簧的勇士。
辩手登台时她观察了一下,都是些新面孔,日新月异最能形容辩坛了。
“可是我本来不打算离开。”孟致摸了一下她睡衣上的兔耳朵,“我知道读书对你的意义,虽然你对你的父母心存芥蒂,但不可否认,你仍想证明自己,否则你不会申请普林斯顿。阿茉,也许我没有说过,但是我爱你,并且我的爱永远不是占有。”
“那我和你呢?”她终是忍不住问一句。
他揉揉眉心:“阿茉,其实我知道你收到了普林斯顿的offer,之所以不告诉你,是希望你毫无负担的去读书。”
百度百科里陈列了叶蓁执导过的所有作品,其中有一档辩论综艺,从制作内容、嘉宾阵容到除了她以外的所有辩手,都与当初的《潮辩》如出一辙。
林茉拉上换衣间的帘子,手指不自觉去转手腕那串琥珀,手链摔过一次,边缘处有点割手。
林茉拿出一张纸巾,鼻尖的味道就如他本人给她的感觉一样——霁月清风。
他没问她为什么哭,只是等着她收拾好,将她送回姑妈家。
或许他们只是在学校的社团里一直擦肩而过,或许是任由她一直窥探辩论那扇天窗他却毫无察觉,或许她最终能登上辩台却始终与他止步于队友。
男人握方向盘的手紧了一下,“那现在呢,还爱不爱?”
林茉的电话突然响起,屏幕上跳出“叶蓁”这个名字。
2
他的手掌炽热,更炽热的是他的目光:“阿茉,没对你说一句喜欢是那十年我最大的失误,无论如何,我会等你原谅。就像有一次我们打辩论时,赛场上我给你递的那个论据一样——哥德巴赫猜想被研究两百年还未被放弃,我也不会轻易放弃。”
她都已经回来做他的队友了,离做他女友还远吗?
林茉出演影片《金陵之夜》前是个辩手,离演艺道路差了十万八千里,那时候她也不这么瘦,脸上还挂着婴儿肥,别人夸她只夸皮肤白皙、笑容可爱,不像现今网络上一水的营销号,说她是“人间姝丽”。
孟致沉默了一会,“阿茉,因为一些原因,我现在需要和你说对不起。”
真正的转机发生在2014年,闻名遐迩的“国际青年辩论赛”停办,他们作为最后一支国辩冠军团队,吸引了一众潜力辩手加入《潮辩》,团队人数达到史无前例的巅峰,网络点击量也呈飞速上升趋势。
月饼甜腻的含在齿间,她愣了愣,“你觉得我爱上谁了?”
“道貌岸然。”
奇怪的是,似乎除了她谁都没有异议。
而林茉与他,是迫不得已放弃过,却仍心怀热血的人。
那时候她觉得这一生大概都会与辩论相连,即便有一日她退役不做辩手,也应该会成为一个不错的教练。
她时常只是坐在秋千上,静静的发呆,有时候喝牛奶,有时候不喝。
那时候节目里粉丝最多的就是林茉,她的办公桌上堆满了观众来信,信中个个叫她“小林徽因”。她是一个没得到过太多赞美的小孩,一点点的赞美就够叫她感恩戴德,何况是这么这么多的赞美。
场记打板时全场灯光四射,林茉作为嘉宾坐在主持人中间坐在嘉宾席,录制场地完全不能与当初同日而语。
从大学的辩论社到《潮辩》,从那个窄窄的秋千到偌大的录制场地,酣畅淋漓的十年,爱情与友谊都是辩论的衍生,因为他说结束,他们就要一夕散尽。
吹灭别人的蜡烛会烧掉自己的胡子,可她没有伤害任何人,她顶多只是燃烧自己。
她是被助理叫醒的:“茉姐,到了。”
她下意识用余光瞥一眼孟致,按了拒接。
“四年前你挖了《潮辩》几乎所有辩手的时候,我也觉得你很卑鄙。”林茉停下了脚步,不待秘书小姐请她出去就转头离开。
林茉拖着大大的行李箱出席最后一场录制,结束后去赶飞机,身赴普林斯顿。
业内多数人士看好致梦的新任CEO,而新《潮辩》也再没缺过资金。彼时林茉发了SCI,博士顺利毕业。
林茉愣了愣,她记得从前南京的冬一来,孟致也时常趁没人的时候掀她的裤脚,检查她穿没穿秋裤。
四年前《潮辩》就已停办,林茉的辩论生涯终于此,青春落幕于此,与昔日伙伴分别时连顿散伙饭都没吃。
林茉满脸疑惑。
孟致的指尖覆上林茉手腕那串琥珀。现在的她很美,仔细看下去有一种腐烂的感觉,就像被画在油画里熟透的水蜜桃,带上油画的色彩斑斓,使得腐烂也蒙上美感,显得又美又古怪。
林茉有时会想起那个“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中秋夜,月色下的两人终究是不一样的,大部分人和物于一个富家少,大抵都是唾手可得、随手就丢的。
“你指什么?”
她觉得自己大概是个插曲,转头就会被忘掉。
孟致仍只是看着她,并未正面回答:“阿茉,辩论场才是最适合你的地方,别再荒唐下去。”
他告诉她:“阿茉,我会等。”
万一呢?万一他们再次分开呢?那种眼睁睁看着蝴蝶消失的难过她至今如鲠在喉。
女孩红肿的手握成拳,眼泪不曾掉下来,因为父亲不允许她哭。
她失措的脸如同受惊的小猫,他走出院子丢垃圾时偷偷地笑了。
林茉这辈子也没想过会成为靠脸吃饭的女明星,她从小拿惯了笔杆子,也习惯了做个小胖子,如今突然蹿红,时常被别人夸赞貌美,她本该骄傲至凛然欲飞,却莫名总有种过独木桥的摇摇欲坠感。
那叫她想到从前,父亲指着不及格的卷子问她:“你怎么这么笨?”
林茉万万没想到,比赛前两天某个成员急性阑尾炎住院,而孟致会对她说:“林茉,这次你做一辩。”
那些人于她而言就像深夜时抬起头,辽阔的黑夜中闪烁着的零散的星,光亮不足,但她曾经不可或缺。
林茉这次回国主要是因为叶蓁的新片邀约,只要签下合约,林茉就将第二次成为叶导的主演。
她嘴上沾了牛奶的样子着实可爱,他借着扔垃圾的由头打开门,给她递了包纸巾。
他太好太好,以至于她不可能再倾慕他人。
男人被挡在门外,阴沉着目光去掏口袋里的烟。
粉丝们举着她的名牌大声叫她“茉茉”,林茉接过花束,紧紧地抱在怀里,似乎能暖和一点。
那个下午被她长久的记住,她一只脚踏进辩论大门,并在那条路上走了好远。
她的时间被备稿、录制节目以及没完没了的会议填满,虽然辛苦却也干劲十足。
客厅的灯还亮着,大概是姑妈在等她,林茉迫不及待下车,男人却一把握住她。
孟致是天生的领导者,因为是他,所以辩论社一群才情出众的人会因他一句话就放下一切追随他去创立《潮辩》。
一群人望向林茉,她不习惯被人注视,于是涨红了脸。
孟致点了一下头,继续和那些人交谈。
一片梧桐叶从窗外飘进来,林茉捡起来,然后轻轻扔出去。
他们有过四年的分离,那个简单而叫人失望的真相背后是他对她的尊重与呵护。
也是,孟致那么一个低调的人,接手致梦集团至今也未曾公开露面,怎会因一个女明星就出现在媒体镜头下,而且还是娱乐版面。
相片里,她的发被风吹得很乱,大概是太冷,她的身体一边瑟缩着,一边回眸看那个为她裹外套的男人。镜头正好捕捉到两人的对视。
她倚在门上,眼睛红红的,心中有一块堆砌的水渍,不知该如何擦干净。
中秋之夜,孟致坐在租来的练习场地里,一下一下拨弄手里的打火机,星火一会明,一会灭,就像心中摇摆的迟疑——一件无法预估结果的事,到底要不要继续?
刚搬来的时候,孟致曾想将那个秋千搬离,他总觉着看着有些碍事。
而他在看到她的拒绝后,拿纸巾为她擦拭眼角潮湿的时候仍温柔得过分。
林茉是被姑妈叫醒的,说是有客人来。
南京城明明是寒冬,却有万千蝴蝶飞进了视野,兴许呀,蝴蝶从未离开过。
男子转过头,沉默片刻后仍未回答她,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手链,酒红的琥珀像鱼的眼睛窥探这世界。
“当初我问你为什么选择结束,你说相聚有尽时,孟先生,如今我仍想问一句为什么,为什么你要重组《潮辩》?”
可孟致没忘,下一次在姑妈家门口遇上的时候,他叫住了她。
她从包里拿出一块月饼,掰成两半后递给他:“你也从不回家。”
浑浑噩噩地录了一期节目,连辩论听起来都索然无味,林茉叫小方推了之后节目组的聚餐,她换回棒球外套和马丁靴,准备去姑妈家度过难得的几天假期。
她垂了垂眸。
她爱他从不是意外。
她怕。
林茉不问狗仔队是不是叶蓁安排,毕竟为朋友做出这点奉献算不得什么。
虽然秘书小姐追了上来,可林茉仍听见了办公室里的对话。
暖气正开着,林茉却莫名感到冷,姑妈掀起她兔子睡衣的裤脚:“就穿一条裤子,不冷才怪,去去去,回屋穿裤子去。”
此刻她不禁笑自己,他从未承诺过未来,而她把眉眼间的暧昧当成了爱情。
屋子里静默了,小方回到休息室,看见这俩人站在一块惊了一下。
林茉接过。
林茉看着眼前的男子,她总以为他们之间说不清的千丝万缕,是因为爱的清白至极。
孟致正坐在台下,深邃的眼盯着台上,不知他可否为自己当初的决定后悔过。
那时候她喜欢这种香水喜欢到在哪都要放上一小瓶,孟致当时开的是一辆白色别克,她时常搭他的顺风车,于是也赠他一瓶。
万幸的是她考上了,收到录取通知时是她人生中唯一一次喜极而泣。
言下之意,她要回归辩坛。
姑妈在她的包里塞了一瓶奶,林茉打开瓶盖,坐在秋千上大口大口地喝。
5
墨镜遮住林茉的眼睛,她像是没听到,脚步笃定的朝前。
她坐在致梦大楼的长廊上,打开手机里的搜索引擎,输入“叶蓁”。
林茉笑着回:“那我们岂不是战友?”
她梦到了那个有些破旧的排练场地,一群人捧着盒饭赶辩论稿,常常稿子完成了,饭菜也冷了。
她是北方人,习惯了暖气,他总是怕她承受不了南方的冷,一双手时常包裹住她的手,或是随时多准备一件外套为她披上,就像几个月前在机场那样。
听他们讨论深奥的辩题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那时辩论于她而言是一座天窗,她只要能从中窥探到一点就已经很幸福。
她正出神,就听有人敲她休息室的门。
他站在楼阁上,就这么窥探她的世界,他想这也不是他的错,毕竟是她先闯进了他的小院。
林茉再一次气势汹汹闯了孟致的办公室,秘书小姐拼命叫住林茉,告诉她没有预约不能进。
“辩手?”林茉笑了一下,“孟致,你觉得可能吗?”
“有事?”
他骨子里仍是那个对待她时有万千柔情的少年,可是林茉,她已不再是只知追随他的小姑娘。
那时候林茉的辩论烂的很,也谈不上任何技巧,社团里准备比赛的时候她只帮着买饭递水,可林茉仍每天不亦乐乎。
这个手链还是他当初逃离父亲的管制,一穷二白的时候买给林茉的一份挺廉价的礼物,如今表面已经有些残缺了,没想到她竟带了这么久。
“不知不觉都一月了。”雪下得挺大,姑妈从院子走进屋里,带入了几片冬。
她本欲留在国外,却在机缘巧合下被《金陵之夜》的导演叶蓁一眼相中,影片里女子顾盼间的风情是另一个世界的物什。他们在朝截然不同的方向走。
眼睛里不知怎么就湿润了,孟致又一次给她递了纸巾。
“但在不知不觉的时候,你已经有些像他们。”
林茉撇了一下嘴角:“那你说说看,什么样的人适合我?”
他思来想去,已经没什么比现在更好了——
“怎么不可能?”
两人相视一笑,某种程度上,他们也算是一对天涯沦落人——一个是受够了父母掌控的公子哥,一个是终于从父母的棍棒下逃脱的“好孩子”。
他指尖覆上那串血红琥珀。
后来孟致时常会想,如果他没有打开那扇门,他们会相遇吗?
大一那年,林茉寄住在姑妈家,下午没课也没兼职的时候,她会踩着梧桐叶子走回去。
“从不表达爱。”
“这件事和致梦集团有关,你也知道,没什么人会愿意与致梦撕破脸。”经纪人告诉她。
理智告诉她该抽回手,可身体不听话的僵住,静谧的车厢里是她心脏有力的跳动声,以及一个轻而又轻的吻。
坐上车,孟致提醒她系安全带,林茉转身去够的时候猝然瞥见放在门边的一瓶香水。
观众很热情,见到她时激动地挥起手,林茉也朝他们挥手。
林茉沉默了一会,“虽然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孟致,现在原谅你莫名让我有点不开心。”
十一年了,从十八岁到二十九岁,她用一个女子极美好的年华承载“孟致”这个名字,也只有这个名字。
“你喜欢荡秋千吗?”他问她。
她的脑袋里“嗡”了一下。
她拆的时候用了点劲,信封里的东西落到了地上。
林茉不记得那已是第几次拉投资被拒,骄傲惯了的青年一张脸冷若冰霜。
她本以为永远也回不来了。林茉第N次打开微博,试图找到一张机场中与那个男人的合照。
递纸巾那次其实不是他第一次看见那个姑娘推开他家的院门。
他的视线落在天窗之外,那颗圆圆的月上,他忽然问她:“阿茉,这么多年,你怎么从不回家?”
她看着照片,想着他们的眼神中究竟是爱多些还是遗憾多些呢?看着看着眼睛就发酸了,真奇怪,她从来也不是个爱哭的人。
虽然站在女明星的角度,林茉应该抵制任何制造舆论的机会才对,可她的心里忍不住期待。
他本还疑惑,这满院子的花朵是如何在无人照料之下存活,直到看到林茉拿着水壶漫天洒水。
那天林茉不知道隔壁已经搬进了人,她仍如往常一样,推开隔壁未上锁的院门,坐一坐院里的秋千。
她天资不高,为了考一所好的大学不只要付出勤奋,还要承受没考好时父亲和母亲的棍棒与指责,一次又一次。
他怕她冷,于是上前一步,林茉下意识退一步,这一步恰好退进了休息室,暖气吹在她的小腿上,他们的距离更近了。
但现实不可能没有充斥沮丧和疲惫。
他身上有所有和父母亲相反的特质,他会亲昵地揉她的发,提醒她天冷了要多穿些,生理期他给她泡红糖水,讨论辩题时给她无人可及的耐心。
“阿茉。”他总是如此温和地叫她,那两个字淡淡的落在他的唇间,寡情的很,也深情的很。
越来越冷了,那束花的色彩仍很鲜艳。风呼啦啦的迎面过来,她站着等保姆车。
她的人生没有什么追求,除了追随他,她就只有读书这一件事。
“你恨你的父母吗?”他问她。林茉不喜欢提起自己那段不愉快的童年经历,可培养依赖和信任,也许就是这么一个揭开伤口和软肋的过程。
刚走到地下停车场,一辆黑色的布加迪就停在她面前。
可她真的没胃口,可能是有些激动吧,毕竟今日录制的综艺比较特殊。
忽然,屋门打开——男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运动外套从里面出来,他大概是准备丢垃圾的,经过她时脚步停顿了一下,将一小包纸巾放在秋千上,他指了一下她的嘴唇:“擦一下吧。”
只有她,那么不客气地推开他办公室的门,质问他“为什么”。
孟致摇下车窗:“我送你。”林茉没拒绝。
一群人坐在会议室里,鸦雀无声。
那是某个周一的早上,本是惯常的例会,林茉早就备好了三十几页的PPT,孟致却叫她坐下来。
满南京城的梧桐树,其实是她短短十八年人生中最浪漫的一道景。
终:
四年前的林茉也正因为孟致的好,全心全意想着搭上一生,可二十九岁的她似乎失去了些不顾一切的孤勇。
生意场上顺风顺水的孟致此刻无计可施,毕竟当初是他将她推开。
“明明当初那么好的啊,为什么他们说背叛就背叛?”
朝夕相处确实容易生出情愫,但没人将那层纸捅破,只是支持他、追随他愈发成了潜意识里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之后致梦旗下成立致梦传媒,它不仅重办《潮辩》,也几乎承办了国内所有重量级的辩论赛。
2018年,孟致从父亲手中接下致梦集团,与众不同的富家少终是走回那条坦途。
万幸,那段日子他忙得过分,还没来及把想法落实,就看到了那个闯进他院子的姑娘。
男人关上门,“我是说……作为辩手。”
虽然网上的络点击量还不能与王牌综艺相比,但总算不那么差劲。
外面下了小雨,林茉没料到这几日国内大幅度降温,厚外套塞进了行李箱,此刻她身上只有一件针织衫,一阵风过来,冷得骨头都要散架。
林茉抬头看天,第一次在他面前说那样露骨的话:“我如果爱上谁,一定会像这月色一般永恒。”
林茉回了家,闷在房里睡了好长一觉。
到时候她和孟致带着一群年轻人,天南地北的打辩论,他永远是足智多谋的将军,而她永远甘当小兵。
孟致揉了一下她的发,笑了。
孟致说辩论场是和平年代最像战场的地方,没有硝烟却枪炮连篇。
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粉丝聊天,这些想法天花乱坠的女孩子,天真的可爱,不像她十几岁的时候,眼睛被生活的烟火气填满。
那年林茉研究生毕业,细致入微的暧昧像糖衣炮弹,一点点攻下她心中那座城池。
孟致也笑,食指戳戳她额头:“我是将军,你是我的小兵。”
昨天听到助理说这档节目的名字叫作《潮辩》时,她狠狠呛了一口水。
“理想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命的一部分。遗憾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抵住利益诱惑,心无旁骛的将理想揉进骨血。”
他们都挣开了某种禁锢,厌恶透了只遵循某一套标准而活,所以他们才会热爱辩论,他们试图从不同的角度找寻破解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