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乌云越积越多,渐渐压到了山顶。这时一个霹雳在天上炸响,骇得贵由一颤,手中的锄头一个握不稳,砰一声掉在地上。
二愣子不满地瞪了他一眼。
“咱们还是回去吧,你看这天……”望着面前张开口子的墓穴,贵由的心一点点提了起来。要不是二愣子生拉硬拽他过来,他才不干这盗墓的勾当。
这座年代久远的坟茔,几乎要被周围疯长的野草吞噬。
“瞧你那熊样!我告诉你,这坟里头可是清朝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陪葬的财宝肯定少不了,你要是害怕就自个回去,到时候我发了可没你的份。”
“你,你听谁说的?”
“嘿,你还不知道?问村口的老王头去,他爷爷在人家里帮过佣,知道得比谁都清楚。”二愣子猥琐地笑道,“听说还是个没出嫁的黄花闺女呢!”
“那,她是怎么死的?”
“得了天花。”二愣子说着“呸呸”往掌心吐了两口唾沫,又弯腰起劲挖起来。贵由迟疑了一下,鼓起勇气正准备继续干,忽听二愣子大叫一声“唉呀”。
“怎么啦?”他吓一跳。
“你瞧,这是什么?”二愣子上前一步,从草丛中捡起一个东西。贵由定睛一看,身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那是一只女人的绣花鞋。
“鬼,有鬼……”贵由一步步向后退去。荒草丛中,哪来的绣花鞋?
“什么鬼不鬼的,老子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鬼长什么样呢!”二愣子两眼发出亮光,把那只绣花鞋放在鼻子底下嗅了嗅,说,“这女鬼还挺香的!”
贵由看着二愣子,那眼神跟见了鬼无异。他再也待不住,转身就跑。
“我日,胆小鬼!”二愣子骂了一句。豆大的雨滴“劈里啪啦”砸落下来。眼见天气恶劣,他只得悻悻望一眼那座古墓,将绣花鞋揣进怀里,抱头向山下蹿去。
2
“二愣子死啦,快,快去看!”见狗娃还在原地磨蹭,黑土不由分说拽了他就跑。狗娃个小,胆子也小,但模样长得乖巧,一对乌溜溜的眼珠透着股机灵劲儿。
二愣子掉在山坎里,摔死的,后脑凹陷进去,弯得像把勺子。灰白的脑浆掺着血色,一地都是。
一定是爬山不小心,失足掉下的,这娃太顽皮了。围观的人都说。有人摇着头叹息。二愣子他爹在尸体旁坐了半晌,最后什么也没说,拿张草席将尸体裹了,同村里几个青壮年将其抬了回去。
狗娃吓得脸都白了。黑土啧啧说,死得真惨,狗娃,今后他可没法子欺负咱了。后头有人冷不丁冒出一句,他这是惹了山中的厉鬼。
黑土猛地回过头,望着身后的小青年,“你是说,那座坟墓?”小青年点点头。
二愣子在村里是出了名的天不怕地不怕,在清明前后偷吃死人的供品是家常便饭,睡在坟地里过夜也是常有的事。
“这小子昨天在那座古墓边捡到一只绣花鞋,稀罕得不得了,还说要掘开坟瞧瞧,看那妮子会不会显灵。
“嘿嘿,这年代越久的鬼越厉害,特别是女鬼,你们瞧可不是,果真把魂给勾过去了……”小青年话没说完,山坳里突然刮起一阵阴风,“呜呜呜”,如同怨魂的号哭。
黑土一缩脑袋,脸上变了颜色,“快走快走,这地方待不得!”回头再找狗娃,早逃得没影儿了。
3
练海虹最近有点烦。
上个星期,她的邮箱里出现了奇怪的东西。
先是一撮毛发,黑中略带浊黄,前半部弯曲,有点像人的头发,又不太像。练海虹当风刮进来的,也不在意,随手扔掉了。
但没过两天,她下楼拿报纸,又在邮箱内摸到一团粘乎乎、滑溜溜的东西。她用手指一钩,居然带出来一个避孕套。而且那个避孕套不是空的。
饶是练海虹马上甩了套子,她的纤纤玉指还是沾上了点脏东西。望着指缝间鼻涕样的液体,她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差点没把隔夜饭吐出来。
第三次的东西就更怪了,是一枚人的指甲,很完整,边缘残留着凝结了的血迹。练海虹再也忍不住了,给远在外地的丈夫打了电话。
她丈夫在电话里冷冷道,“报警吧。我很忙,脱不开身。”
忙,忙个屁!忙着跟那个小妖精鬼混!练海虹有点后悔,当初不该把私家侦探拍的那些照片拿给丈夫看,要不然他也不至于这么张狂。原以为见到照片他会自觉理亏,从此收敛一点,没料到反而变本加厉了。
她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不懂得这人一旦撕破了脸皮,可就没什么干不出来了。在此之前,虽然他对她的态度敷衍了一点,但起码表面上,还维持着相敬如宾的夫妻关系,暗渡陈仓是不错,栈道倒也不敢不修。
名存实亡,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本来嘛,她又没有工作,一切日常花销皆仰仗丈夫,有什么资本发飙?就凭一张漂亮脸蛋?比她年轻漂亮的女孩外头多的是。她觉得自己太愚蠢了,这不是生生把丈夫往别人的怀里推吗?
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她开始暗暗注意楼下,透过百叶窗的缝隙,观察每个路过邮箱的行人。她发现只有一个人经常接触邮箱,那就是每天早上来送报纸的邮递员。
那个邮递员很年轻,只有二十来岁,高高的个子,长相清秀,有点日本影星柏原崇的影子。
练海虹决定问问他。
4
查书桓大学只读了一年便缀学了,家里没钱,供不起。见识了城市的灯红酒绿,又不甘心回乡下,便在一家报社找了个送报的差事,收入不高,一个月一千多块,扣掉房租,省吃俭用的,刚够活命。
他送的是晚报,每天下午骑辆脚踏车出去,一大圈转悠下来就月上柳梢头了。城西街是一条比较僻静的巷子,离报社比较远,但他每天都宁愿绕个远路,先跑到那儿送报。
这个习惯,缘于一天傍晚,他碰巧遇见了吴越。
这个叫吴越的女孩子梳着黑色的直发,穿一件吊带裙,露出纤细白润的胳膊。查书桓一见她,心里就荡漾起那首叫做《丁香花》的优美歌曲:
飘啊摇啊的一生
多少美丽编织的梦啊
就这样匆匆你走啦
留给我一生牵挂
……
真是丁香一般的女子啊!
“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什么公平合理,什么人人平等,那些话都是狗屁,骗人的。阶层,只有阶层是永远的现实,古往今来没有改变过……”查书桓不记得这句话是谁说的了,也许是某位伟人,也许是寝室里睡在他上铺的瘪三。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觉得这话有道理,所以一直铭记在心。但这也无法阻止他向吴越表达爱意啊,尽管他们生活在不同的阶层,理论上几乎没有相交的可能。
他每次都往吴越的报纸中缝塞一点小玩意儿,有时是一枚红叶,有时是一朵残菊,想象着心爱的人儿翻开报纸,展露惊喜的笑脸,他逆风而行的身姿便多了一分矫健,如果有人看见了他满足的表情,可能还以为这是个被幸运女神眷顾的人呢。
幸福有时候真的会不期而至。不久之后他见识了吴越真实的笑脸,而且这笑容不是对别人,正是对他而发。
她站在邮箱前面,落日的余辉将她的身影拉得很长。
“这诗是你写的?”吴越扬起手中的一张信笺,问他。
查书桓红着脸点了点头。那首小诗是他昨天傍晚偷偷放进她的邮箱的。
在黑夜中,
等待你的唇,你的眉。
在寒冷中,
等待你指尖的温度。
在永恒中,
等待你的心,
为我绽放。
“你喜欢我,是吗?”吴越问。
这一次查书桓没有迟疑,他抬眼望住吴越,坚定地说,是的。
吴越粲然一笑,将写着诗的信笺放在他手上,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吴越翩然离去的背影,有种失落感咬噬着他的心。低下头,发现诗的背面写着一行字:今晚八点,在这里等我。
字迹秀美绝伦。
5
你是个处男啊?吴越笑起来。
查书桓脸上一红,显出不自然的神色。他刚才毛手毛脚的,气喘如牛,却不得其门而入。
躺下来。吴越命令他。查书桓乖乖平躺下来。
吴越俯在他身上,吐出舌头轻柔地吻他,她的舌尖从他的嘴唇开始,蛇一样灵活地滑下去,滑下去……
查书桓感觉浑身的血液都成了热油。
我爱你,永远爱你。他充满激情地说。
别说话,让我快乐就行。她脱掉内裤坐了上来,查书桓再次陷入同一条河里。急流裹挟着他向未知的地方冲去,他身不由己,完全失去了控制。
查书桓带吴越去附近一家餐厅吃饭,那个餐厅有明亮的灯光和洁净的玻璃窗,他无数次经过餐厅门口,却一次也没敢进去。
查书桓吃饭的地方,永远是那种黑乎乎、脏兮兮的小店,墙壁被油烟熏得黑一块黄一块,盛菜的碗油腻腻的,似乎从来不曾洗干净过,就连老板的脸色,也总是阴沉着,就像谁吃饭没给钱似的。
吴越点了份螃蟹粥,48块钱。查书桓平时吃五块钱一份的快餐,这够他吃十来顿了。
为了同吴越联系,昨天他花两百买了个二手的手机,市面上最便宜的那种。现在腰包里还剩一百多块,那是他的全部家当。
你怎么不叫东西吃?吴越有点奇怪地问他。
哦,我肚子不饿。我看你吃就行。
螃蟹粥端了上来,热腾腾的。查书桓咽了口口水,胃蠕动得厉害。
你吃吧。吴越吃了一半,把碗一推说,我也不是很饿。
查书桓接过碗,吃得干干净净,连一粒米也没剩下。
抬起头,发现吴越在看他,查书桓脸上一红。
买单。吴越说。一个服务员快步行来,查书桓的手刚伸到一半,就被吴越按住了,“我来付。”
“不行。”查书桓几乎是生硬地推开吴越,抢先把一张五十的票子塞进服务员手中。“不用找了。”他粗声粗气地说,起身就走。
“你这是跟谁过不去啊?”吴越追上来,在门口拉住了他。他偏过脑袋,赌气不看她。
“呦,你还挺大男人的!”她扯了扯他的手,忍住笑。
“我会给你一切的,相信我。”他终于开口,语气超乎寻常的严肃。
“那好,你把那个LV的包买来给我。”
他看着她的眼睛,“总有一天,我会把它买下来。”
“好吧,我就等着那一天,希望别太久了。”吴越淡淡说道。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