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此时遇见你

2018-12-19 17:02:18

爱情

所以无论是上学还是工作,程渊都不曾离开自小长大的这座城市,他笑称自己是地区性产物,到了别处会水土不服。其实我们都明白,他不过是想多陪爷爷几年。

我竭力地仰起头,从45度到90度,却怎么都拦不回眼眶里的泪,它们顺着眼角滑落,滚烫的、沉默的、奔流不息的。

我牵着泰迪慢吞吞地在后面踱步,程渊和他的金毛走在前面,时不时回过头嘲笑泰迪的短腿和我的身高。

简丹忿忿不平:“他大爷的,这摆明是来示威的啊!”说完,她扭头看我,“您能有点儿反应么?”

一晃数年,我最终败给了路清宸心底的旧公主,程渊也没能遇见令他收心的姑娘,简丹甚至尚未送出自己的初恋。

我朝他狠狠翻了个白眼,结果还是去了,能有些事分分心总是好的。电影快结束时,我剩下的零食和果汁,他照单全收,连我用过的吸管都没换掉。

第二天一早,程渊临行前打来电话,我睡得迷迷糊糊,泰迪在我身边拱来拱去。程渊的声音低沉清冽,一字一句钻进耳朵:

没人料到他的直接,一时无话。我狠狠在他手腕上拧了一把,他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是附在我耳边说:“气度够好的啊,人家都欺负到头上了,还在这儿撑着呢!”

高考结束后,我追随路清宸去往他钟爱的城市,程渊则开始拥抱不同的姑娘。我们在十八岁的夏天匆匆告别,以为各自有以后。

配以短短的一行字:嘿,程渊,我愿此时遇见你。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跟程渊好好解释一下呢?”

程渊出现在我家楼下的那天,是我失恋后的第二天。虽说就住在相邻的小区,可我们至少已有半年未见。

他紧了紧环在我背上的双臂,说:“好。”

“解释,有用么?简丹,程渊和我都太熟知彼此的过去了,他很难相信我可以彻底放下路清宸,就像我也不敢相信他会为了我放弃周遭的莺莺燕燕,不再跟过去藕断丝连。”

简丹毫不留情地发了一串左哼哼的表情鄙视胖子,顺道调侃程渊:去这么远,记得带上泻立停哈,以免水土不服。

隔天清晨,跟回忆斗了几个回合的我还沉溺在梦境里,就隐约听见哼哼唧唧的声音,接着变成咯吱咯吱的挠门声。

我愿此时遇见你,不是未来,不是过去。

程渊是他爷爷一手带大的,他的父母在国外经商多年,程家在物质上向来富足,可精神上却只有他和爷爷相依为命。

简丹很生气,后果是她穿着鞋在我家白色的地砖上踩了一圈,然后翘起二郎腿坐在阳台的躺椅上对我说:“先擦地吧,擦完再聊。”

我一个人在几近凝滞的空气里坐了很久,久到天色从湛蓝刷成灰白。简丹来砸门的时候,我才猛地回过神。

3.有些事一旦错过最好的地点和时机,想要发生真的很难

他笑得更甚了,一双标准的桃花眼被笑意浸染。唉,不知道有多少姑娘被这双眼睛蒙骗。我转身上楼,脚刚踏上第一级台阶,就听到身后有快门声。

接过泰迪以及附送的一大袋狗粮和各种小物件,我慢悠悠地开口:“告诉你啊,我就是试试,养不好的话,我就还你。”

5.我愿此时遇见你,尽管已经不是我们最美的时候

正想把泰迪抓回来好好教育一番,放在客厅沙发上的电话就响了,铃声唱:“我愿此时遇见你,不是未来,不是过去。”我拖着已经蹲麻的双腿,一点点蹭过去。

反倒是胖子,索性跳过了爱情里的摸爬滚打,直接把第一个相亲对象变作新娘。他扬起下巴挑着眉,笑嘻嘻地把喜帖拍到桌上,气得简丹差点摔了杯子。

1.一个十年里只认一个人,一个不知睡过多少人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路清宸习惯了我对他的喜欢,于是对我予取予求,笃定我狠不下心;程渊也习惯了我对路清宸的喜欢,所以并不需要一句解释,就判定我难忘旧情。

程渊是出了名的花蝴蝶,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本事一流。我则刚好相反,十年间失恋两次,对象还是同一个人。

从申请年假,到订票,再到收拾行李出发,我谁都没告诉,包括程渊。没买机票,特意选了慢车,坐在靠窗的位置细细观赏沿途风景。

临了,程渊还不忘冲台上吹一记响亮的口哨,气得胖子眼睛都快绿了,满脸尽是被人抢去风头的怨气。

“谷筱,这么多年,第一次主动离开你。我换了电话号码,打算不再跟过去藕断丝连。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真的甘心让路清宸成为过去,我在山城等你。”

良久,喑哑疲惫的声音从耳后传来:“今天我这形象太糟糕,不宜告白。过两天挑个好日子,我老实交代,包你满意。”

深冬的夜空格外清冷静寂,星星铺满纯黑的天幕,月亮周围晕染出一圈昏黄。

我攥着手机,对话框里的文字填满又删除,填满又删除。最后干脆退出群聊,发了一条仅有三个字的朋友圈:祝君好。

高二下学期,转学生路清宸登场。他站在讲台上作自我介绍,瞳孔黑白分明,面容沉静冰冷,像只遗世独立的孤鸟。

路清宸心底的那道白月光是他的初恋,如今照耀在泰晤士河畔,后来的我们不过成了他点缀枯燥墙壁的蚊子血。

来不及细问,来不及多想,等到冲出医院的电梯,看清走廊长椅上坐着的那个人时,才开始迟疑。该说什么?这样不请自来,他会不会不高兴?越想越犹豫,越想越委屈。

他牵我的手,他附在我耳边低语,他带我离过去,还有他的沉默、他的苦笑、他略带调侃意味的回答……

早上,突然接到他打来的电话,说什么养狗专治失恋丧偶,他正好有一只可以送我。细问才知道,那狗是一个常在微信上跟他聊天的姑娘不要的,托付给他。

女孩言笑晏晏,挽着路清宸的手在我们这一桌落座。瞥见我时露出一脸的趾高气扬,显然已经对我过去的角色了若指掌。

“路清宸昨天喝多了,半夜的时候来敲门,他醉得没法再开车,所以就留他借住了一宿。仅此而已,什么都没发生,我已经告诉他不要再来找我。”

我照做,简丹是我的堡垒,也是软肋。做错事的时候她骂我最多,受委屈的时候也是她第一个出面维护我,我拿她没辙。

“你才小姐呢!你全家都小姐!”我立时火冒三丈,他以前就常拿这称呼取笑我。自从真的沦为“姐”字辈后,每每听到别人喊,我都是嘴角挂着笑,嘴里咬着牙。

婚礼当天,因为胖子的好人缘,许多旧日同学悉数到场。路清宸带着新女友出现时,简丹碰了碰我的胳膊。

程渊无奈点头:“好。放心吧,筱姐,肯定比你那个前男友贴心听话得多。”

几十米的距离,走得异常缓慢。简丹朝我招手,放低声音说:“谷筱,这儿呢!”闻言,程渊偏过头来看我,只是看我,没有任何多余的反应,我下意识地加快了脚步。

本来他家里已经有一只,不想再养,可为一睹姑娘真容也就答应了,结果没想到人家是带着男朋友一起上门的。

程渊和我相识于叛逆的青春期,厮混在彼此的花季雨季,还有简丹和胖子,我们一起度过了属于我们的黄金时代。

程渊来得匆忙,出了医院才打电话给我。我赶紧洗了把脸,头发还是乱糟糟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他的脸色更加难看。

我张了张嘴,又无力地合上。可我,已经长大了啊,那种不计后果也要一试的勇气早就随时光消散。何况有些事一旦错过最好的地点和时机,想要发生真的很难。

用死党简丹的话说就是:“谷筱和程渊都是□□,一个十年里只认一个人,一个不知睡过多少人。”

半晌,他松开我的手,自嘲般笑笑,说道:“试试?试身还是试心?或者像养狗一样不行就丢掉?”

我第一次全然没去理会他语气里的调侃,郑重地点头:“好,我等你。我们不急,等程爷爷的病情稳定些再说。还有,你也要记得休息。”

2.试身还是试心?或者像养狗一样不行就丢掉?

我回过头,冲着程渊挥拳,他把手上的相机揣回兜里,笑笑说:“职业病,职业病。”

年少时遇着喜欢的人,总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传达自己,恨不能用一百种语言翻译一句“我爱你”。长大以后,爱情面前却是顾虑和怀疑丛生,偶尔词不达意,时常心口不一,那句“我爱你”硬生生卡在喉咙里。

当天夜里,程爷爷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程渊于是让胖子和简丹先回去休息。他靠在椅背上眯了一会儿,期间始终握住我的手不放,我也努力地回握他。

程爷爷的病情逐渐好转,很快出了ICU。程渊依约而来,他身上披着件厚厚的呢子大衣,颜色是一贯的暗蓝。

像是怕我看错,他还配合性地发出一声嗤笑。我适时地闭了嘴,看着他扔下手里的烟,踩碎,转身离去。

来电人是胖子,电话刚一接通,他便急匆匆地开了口:“谷筱,你有空的话,来趟中心医院吧。程爷爷突发脑溢血,程渊这两天一直守在这儿,人都快熬垮了,谁劝也不听。”

清晨,程渊陪我吃完早饭,送我到医院门口,叮嘱说:“回去好好睡个觉,这两天就先别过来了。等爷爷出了ICU,我去接你,到时候一起来见家长。”

他先是紧盯着面前的我,而后又瞅了瞅停在楼门口的车,路清宸的车。我深吸了口气,想要解释,可一抬头就撞见他眸光中的鄙夷。

他站在楼门口那棵歪脖树旁,嘴里叼了根烟,右手牵着只棕色的泰迪。末夏初秋的阳光洒在他身上,一副专门来搭救失恋少女的救世主模样。

我抬头冲她笑笑,回答道:“他啊,有职业病。”

我半天没出声,她叹了口气,接着说:“谷筱,你只要把当初你用在路清宸身上的心思拿出十分之一来给程渊,我保证他会对你死心塌地。”

不等我回答,他就拉起我往外走,我赶忙把手里的红包丢给一旁的简丹,看着她在桌下对我竖起大拇指。

老人家自从恢复意识后,就一直心心念念地想要回去。出发前夜,程渊在只有四个人的群里留言,交代情况:带爷爷去山城康复疗养,归期未定。

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泰迪趁机从我手中挣脱,它不耐烦地甩了甩头,接着迅速从我身边溜走。哼,算什么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那晚,得知详情的简丹在电话里对我大喊:“你说试试?!拜托,要么喜欢,要么再见。什么叫试试啊?!”

年少时的喜欢,那样简单纯粹,却也执拗热烈。眼光一旦定格在某个人身上,就此不再轻易旁落。彼时的我,望向了路清宸。

“说吧,程渊怎么会在你这儿看见路清宸的车?你们俩还没断?你到底要怎样才能长点记性?”

好好的话到他嘴里,总平白多出些许狡黠。我使劲推了他一把,他动也没动,反而凑近给了我一个拥抱。

相册是程渊托简丹转交给我的,厚厚的一本,装满各式各样的我。转身上楼的、遛狗的、生气瞪眼的,有的我见过,更多的我无从知晓。

程爷爷出院后,因为后遗症导致左边身体行动不便,需要康复治疗。程渊选了一家位于山城重庆的疗养院,那里是程爷爷儿时的故乡。

4.爱情面前顾虑和怀疑丛生,偶尔词不达意,时常心口不一

我愿此时遇见你,尽管已经不是我们最美的时候。

我站在二楼阳台,看着他走向那棵歪脖树,晨光斜斜地穿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肩头。我拿起沙发上的外套准备下楼,开门时,床上熟睡着的路清宸刚好翻了个身。

我和他的座位间隔着一条窄窄的过道,从陌生到熟悉,再到后来他拒绝女生的回信多半出自我手。可惜,青梅竹马的剧情没来得及上演,便迎来了故事的转折。

程渊赶到的时候,婚礼仪式已经开始。他穿一件素白衬衫,外面是暗蓝色的风衣,很严肃的搭配,偏叫他穿出一股邪气来。

路清宸醒后就离开了,他在我面前向来是高高在上的,一句“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应该会让他整个余生都不再敲响这扇门。

“我该有什么反应?痛哭流涕还是大打出手?”不是没为他打过架,只是那时候年纪还小,听到心仪的少年遭人鄙夷自会揭竿而起。现在都多大了,已经懂得把一些不如意的事归罪给命运,然后老实地认命。

很快,胖子点了赞,简丹在评论里再次使用了一连串左哼哼的表情。至于程渊,后来才知道,他当时忙着交接摄影工作室的事情,没看到。

“晚上一起看电影吧,反正你也是孤家寡人一个,闲着也是闲着。”他双手插在运动裤的口袋里,笑容欠扁。

火车沿着铁轨前行,我可以真切地感觉到自己在朝他靠近,一步一步,轻快而坚定。黎明时分,我拍下车窗外不断更迭的风景,发送给程渊。

整整三天,程渊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我蹲坐在阳台上,揉着泰迪毛茸茸的耳朵,不断回想起那天的细枝末节。

“可是谷筱,你应该知道你对程渊来说不一样,他无声无息地在你对面小区住了这么久,你恋爱他就消失,你失恋他就在第二天及时出现。程渊的问题是,他太在意你了。”

他越过众人径直坐到我身边,笑着揽过我的肩膀,似是不经意地指着对面的人说:“哟,这不是路清宸嘛!旁边这位一定是新女友喽,这新欢旧爱的都凑一桌了,艳福不浅呐。”

第一次坐夜车,发现原来星夜兼程,埋头赶路的人竟然这样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终点,有人奔赴前程,有人回归故里。至于我,有人在终点等我。

女孩以胜利者的姿态坐在我对面,我却对她生出一丝同情和可怜。这世界上,有的人可以爱无数人,但难有一个能让他付出真心,比如程渊。而有的人,虽然也可以爱无数人,但其实都是做给第一个人看的,比如路清宸。

胖子义字当头,秒回:有啥事需要帮忙的记得说一声,哥们儿在呢!像是财产啊传家宝啊之类的,用我帮忙看着不?末尾,附带一个极阴险的表情。

旁边的姑娘瞥见我手里捧着的相册,禁不住赞叹:“呀,这些照片拍的可真好看!你男朋友拍的?能把你拍这么美的男朋友,你可一定要珍惜啊。”

走到他跟前,才看清他发红的眼睛和脸上泛青的胡茬,像有东西哽在喉咙里,开口时一阵酸疼:“怎么不告诉我呢?你这两天都没睡?饭吃了吗?”

我从床上艰难地爬起来,怒视着蹲在门口的泰迪。正要发作,手机铃声响了,那头的程渊像是和狗约好了一样:“小泰迪快憋坏了吧?你赶紧地,下来遛狗。”

嗯,我恋爱的这半年。

他勉强扯出一个笑容,紧握住我落在他脸颊上的手,说道:“总得晾你几天,否则你只说试试,我就屁颠地往上凑,多没出息。”他拉我坐下,小声补充:“也怕你跟着担心。”

出了酒店大门,程渊站在街边点烟,我的手被攥得生疼,可他没放,我也没挣脱。也许是来自他手掌的温度太明显,我竟鬼使神差地吐出一句:“程渊,要不我们试试吧。”

那时候啊,手机还是翻盖的,告白还是写情书的,吃饭唱k还是很时髦的。而那时的程渊,他还是个跟女生说多几句话都会脸红的腼腆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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