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节前一天晚上,叔叔到家一点。
我们吵架到三点。
早上六点,他摁掉了一个最近每天早上必来的视频邀请,我们接着吵。
七点钟,他跟我说,滚。
好,我滚。
(一)
2017年,第37次吵架,因为同样的原因。意味着我又要收拾书本衣物,带着我的乌龟,回到我的小房子里,间歇性失落地过几天安生日子。很奇怪,吵架,回家,和好,固定的模式一年重复了36次,我还是没有习惯,没有长进。悲伤的感觉铺天卷地地袭来的时候,我仍旧招架不住,睡不着觉,暴饮暴食,眼泪哗啦哗啦的止不住。
爱情使人盲目,使我这种无脑女大学生一级盲。大四毕业,为了跟他待在一起选择了考研,光荣地成为了一名待业考研狗。起先预想的很好,这一年我们你侬我侬,相互扶持,一起奋斗。等我考上研究生,叔叔可以申请调去我读书的地方当医生,从此灰姑娘和骑士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皆大欢喜。
然而,but,但是。爱情这龟孙,不让人措手不及,手忙脚乱,狠啪啪地打自己的脸,好像就对不起人们对它的念念不忘。
同居第一天,他手里的电话那头就传来了一声娇滴滴的埋怨:“你不是说等我加完班就陪我聊天吗?哼!"彼时叔叔正用另一只手搂着我看电视。我瞥了一眼他并不算难看的脸色,抢在他开口之前,对着电话喊了一句:“姑娘,我老公要睡了。你也洗洗睡吧。”那头瞬间就没了声音。我回过头,他一脸苦笑的看着我,很是尴尬。
我跟她什么都没有发生,没有关系,只是同事。
OK。
第二天一早我自觉收拾东西滚蛋了。
拉黑,冷战,离家出走,同居这一年我发现自己也就这点能耐。
第三天午饭的时候,我刚咬下第一口红烧肉,心里有一连串奇怪的念头冒出来:可能他们真的没有什么关系,可能是我误会他了,其实他对我也挺好,拉黑是不是太绝了,还可以做朋友对不对。。。
晚上他来接我回去。
离家出走真特么累,我这么总结第一次吵架。
和好归和好,我心里还是怀疑的。宋冬野有首歌唱得很好,叫做《平淡日子里的刺》。这件事情俨然已经成为我们平淡日子里的刺,成为后来好多次吵架的导火索。
(二)
叔叔总结出我们在一起的状态规律——在一起不能超过两周,否则,一定会吵架。
第二十三次,这一次,周期很短,距离上次他接我回来不过五天。
中午给叔叔发消息,晚上要去同学家聚餐,如果结束的晚就在同学家过夜了。叔叔回我,不许喝酒,注意安全。结束的时候已经十一点,有几个姐姐喝的有些多,都在同学家住下了。床上,沙发都睡满了,得,我还是打车回家吧。
出租车开到楼下的时候,楼道门口站着一个姑娘。脑子嗡的一下,瞬间就被“她是来找叔叔的”这个念头装满了,第六感,玄到无解。上楼,开门,换拖鞋,一气呵成。抬头看到叔叔穿着内裤在我面前一脸惊愕:“你怎么回来了”。
话音刚落,门就响了。
我打开门,门外站着楼道口的那个姑娘,擦。
“姑娘,请问你是找我呀还是找我男朋友?”
“我找他!找我男朋友!”她瞪着我身后的叔叔,接着指着我吼道:“她是谁?!”
第一次见如此复杂的场面,我已经快要当机了,脑子里一片混乱。WTF!我是谁?这么哲学的问题适合现在问?
“她是我女朋友。”叔叔介绍的一本正经。
“那我呢?!”姑娘说罢,一个箭步冲上来打了叔叔一个耳光,电光火石。
“阿七,给你介绍下,这是我同事,也是我朋友的女儿,孔谦。”叔叔说着走过来搂住我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