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立一城,崩塌两消亡

2019-10-22 14:45:51

青春

青春的暗恋看似漫长实则短暂,那些我在心底反复无常纠结的东西,一字一句都暗地逞强,我青涩又羞于启齿的爱慕苍白无力,它长在心灵缺口的位置上,弥补我没有的希望。它像是暗地里的一座城堡,看似抵御外伤,实则囚牢自我。

后来我和他分别去了不同的城市读书,我开始渐渐地没了他的联系,只能通过他的朋友圈了解他的生活状态,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还爱吃那些东西,是不是还喜欢上课打盹钓鱼,我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直至那天晚上,他将与女朋友的合照发出来的时候,我便一切明了。他时常会发动态,都是关于她的,他说她温柔善良,漂亮大方,还会做饭,他的语气里满是温柔宠溺,评论区炸开了锅,而我却还是像多年前那个偷窥者一样,在每一个深夜,偷偷的滑着每一条动态,生怕错过他的一条信息。我也曾暗自抹泪,幻想着这个女孩是我该有多好,可是我骨子里的倔强与自卑让我打消了这个荒唐的念头,我忍了很久没有去留意他的任何信息,我把自己关在那座城堡里,不闻不问,他的一切。一个月之后,我偷偷又去看了他的朋友圈,发现曾经那些明晃晃的爱情宣言,全都消失无踪,只有他一句:苦乐自渡,冷暖自知。我很快明了情况,我向从前的朋友里了解了情况,那段时间的他很堕落,他好像很喜欢那个女孩,他放不下,他一直等着女孩回心转意,我并不知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可是我的眼里只有对他的心疼,于是产生了一个冲动的想法,周末的时候我买了火车票,我想跑到他的城市告诉他,我喜欢他,很久很久了,在去的路上,我是一直这么想的,我反复的编排着语言,用手机的记事本一个一个字的将我要说的那些话打下来,并反复背诵,我紧张的攥着我的衣角,手里硬生生的握出汗来,但是在下车的那瞬间,我腿却一直在发抖,我告诉自己,只是把那些未曾开口的话说出来,仅此而已。我坐上去他学校的那一路公交,当越来越临近的时候,却没了勇气,我想睡一觉然后睡到终点站,然后当这一切什么都没发生,可是我没有,我睡不着,我意识清醒的在该下车的地方下了车,我掏出手机给他发了一句我到了之类的话,可是我突然后悔起来,我将那条没超过三十秒的消息迅速撤回,便匆匆上了车按原路返回。我庆幸他没有看到那条消息,也没有看到消息背后的我,落荒而逃,他也许根本没有注意我发的那条消息,种种可能,都是我的猜测而已。

我读高中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他长得清瘦,五官棱角分明,会打篮球会装酷,他的眼睛粲然若星,像天空一般清澈,没有一丝杂质,笑起来的时候似一缕清风,看一眼便生万般春。那是我青春期喜欢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男生,是我心动的伊始,他的出现满足了我对爱情所有的幻想,和对未来无限的希望,我把对他的喜欢小心翼翼的藏在心里最深的位置,没有言情小说那般的苦情伟大,却潜藏了一生的痛与哑然。

我开始朝着另一个方向走,一个完全和你没有交集的方向走,我开始珍惜我的青春,努力认真的学习,开始慢慢成熟,不像那个一冲动就会去做一件事的小女孩,我大四的时候,开始四处实习,我辗转于各大城市,每天忙碌不息,终于在毕业后,进了一家报社成为一名小记者,我四处采新闻,每天忙着工作,整个世界天昏地暗,没有时间去想那些遥远又没有结果的事,我知道那些东西不属于我,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变得更好,能够在你面前说一句: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

只是那瞬间,我内心那座坚硬无比的城堡,轰然崩塌,这座暗藏在我内心深处秘密的城堡,他都还没看见,就已经消失了。我已经变成了一个自信又成熟的女孩,已经足够优秀的配得上你,可是我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已经与你各自背离,暗恋最悲的的事情,不是没有结果,而是从未开口过,那些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一冲动又要突破牙齿的阻滞,想要一吐为快时,骨子那点柔软的倔强与自卑,硬生生的吞了下去,美其名曰为暗恋,其实都是一厢情愿。

我知道他最喜欢的零食,知道他最爱玩游戏,知道他喜欢什么样子的衣服和鞋子,知道他写字的习惯,了解他所有喜好,却唯独不知道他会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因为我不懂他的心。我最为确定的一点就是,他不会喜欢像我这个样子的女生,普通无趣,不会穿着打扮,不会化妆,也不会去KTV唱歌喝酒,不会熬夜上网玩手机打游戏,他对我的印象就是,很乖,只知道埋头苦读,我身上没有他喜欢的任何特点。

有一天我妈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我爸生病住院了,我吓得手机都差点掉到地上,匆匆忙忙赶回家,才发现中了他们的圈套,原来他们又给我安排相亲对象,见我总是逃避,只好用这个方法把我骗回来,一开始挺生气的,后来发现爸妈真的老了很多了,我开始体谅他们为人父母的心情,答应着与这个从未谋面的男人交往。这个男人叫阿斐,家里条件都挺殷实的,性格脾气都特好,气质形象也让我第一印象非常不错,他给我一种很踏实的感觉,而且人也非常幽默,与他在一起,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好感。

南方的九月,还没迈出夏末的酷暑,炽热的天气让人心烦意燥,喧闹嘈杂的教室,密密麻麻的陌生脸孔,各具喜色各有向往。我记得那一天他穿了一件白色T恤和七分牛仔裤,眼睛不移手机屏幕,时不时四周张望,汗珠顺着的白色T恤滴落,在闷热的环境里,每个人都是如此,大家都顾着怎么凉快,而我却顾着怎么看清楚他。班主任给我们排座位,将男生和女生各排成一列长长的队伍,然后一男一女坐在一起,我们在老师的安排下坐到了一起,看似不经意的缘分,是我的故意的小心机,我站在与他相对的位置,我知道我会与他坐到一起。我们开始了长达一年的朝夕相处,我看他写作业,看他上课打瞌睡,看他在课堂上读课外书,我性格内向,和他并没有过多交流,我们那一年里也没有像其他同桌一样有说有笑,互帮互助,我们有的,仅是那一点点,指尖相碰。

我讨厌自己那般无能的模样,却又理解自己的做法,一时冲动的自己终于还是被那个理性的自我打败,我的不争气,原来败就败在他手里。

四年以后,我开始有了一些基本的名气,我看遍人情世故,也看过无数的悲欢离合,还有许多爱而不得,每次动笔时,心中隐隐不忍,一些内心深处的东西又在某个深夜翻涌出来,可是我明白,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稚嫩冲动的女孩,我已经成熟长大,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我每时每刻都铭记着理智和忍耐,对待爱而不得的感情同样也是。

我在大学里发了疯的进行自我改变,我拼命的想让自己变成和你一个世界的人,想让自己抬起头来,不再自卑怯懦,我学会化妆,学会喝酒,学会适应陌生的但是很酷的人,因为我知道,那是你喜欢你生活的模样,而我完全不适合,当我每一次把那又苦又涩的酒喝下肚的时候,我呕吐不止,当我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时候,我发现那根本不是我自己,当我适应那些看起来很酷其实掩藏着痛苦的人的时候,那根本不是我想要的样子,我拼命的想融入你的生活状态里,我却越来越摸不清自己的方向,感觉自己在原地徘徊,像个小丑,等着鼓掌,而并没有你这个观众。

原来这个女人是他的妻子,是那个让他变得安定和温柔的人。他对着那个女人悄悄说了几句话,那个温柔大方的女人,便朝我温和的笑了笑,我点了点头,转过头去,与阿斐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没再看他,和他的妻子。

后来我听说他和他女朋友分手了,为这件事,暗喜了三天。

后来面临着分班,慌乱的我,又用了一个拙劣的办法,买了一个厚厚的笔记本,让每一个同学写下祝福与留言,然后再满不在乎的递到他面前,将最后那页纸留给他写,他突然腼腆起来,推拒不写,后来在我坚持下,他答应过两天会写,后来也知道,那页纸始终是空白,等不到答案和少年执笔,那页纸隐藏的是我鼓足勇气的表白,一页空白,却写满了心动,可惜当时年少,怎么会懂。我的爱意又轻又缓,害怕他知道,又害怕他不知道,,我矛盾至极,寸寸惶恐,又像一个孩子单纯笨拙,十六岁的我,不懂爱情,看不清生活真实的模样,用一厢情愿的感觉去评定爱情,我把我的心思藏在一件又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里,比如说我随手给他的一支钢笔,若不是那次他无意间将那支钢笔拿出来我都不知道,刻在钢笔上的那些字母是:Iloveyou。后来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我想收回钢笔,可又不知怎么开口,那段时间一直陷入尴尬的境地,后来,那支钢笔完好无损的退至我手上,我拿着钢笔,笑不出来。也未感到释怀,只是感觉我和他之间有些东西失掉了。

那时候我最喜欢上体育课,因为不必像在教室里那么拘束,我和女生们一起唱歌一起谈最近播出的电视剧,而我的眼神时常飘到操场的那边,飘到他身上。阳光透过树叶现出稀疏的树影,他打球累了便躺在操场上,那一瞬间,我竟看得出了神,神色被他尽收眼底,我羞红了脸,转过身去,再也不敢光明正大的看他。

四年里,我没有过多关注他的信息,一次难得的同学聚会,将大家都聚到了一起,毕业那年的再见,到如今的再见,心中突然有许多思绪,却又不知从何梳理,大家茶余饭后闲聊,只听闻他四处奔波,从南到北,与朋友得相聚离散,又或是哪个饭局辗转徘徊。我不知道他有什么工作,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他仿佛也长大了不少,没有那么多的轻狂,也没那么多的冲动,他还有当年的一点影子,我却找不到在哪,也许眼睛没有年少时那么明亮,也看不清他到底是如何模样了。在一两年,家里人一直安排我相亲,我时常以工作繁忙推拒,可是来来回回终是无法脱身,只得硬着头皮与那些陌生的面孔嬉笑言谈,在过去的六七年里,我都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我对面前的男人时刻保持距离感,又有些紧张和不安,我觉得我还年轻,不必急着结婚,我用理由将七大姑八大姨搪塞过去,然后每天忙忙忙的工作,偶尔会四处去旅游,希望来一场不期而遇的爱情,可惜没再遇到让我心动的人。

漫长的青春终于过去,我大可不必扭捏,又或许坦荡跟他坦白,可是我没有。我知晓分寸,懂得我与他之间的距离,是退一步太远,进一步太近的那种情况,我始终未敢在青春之前将那句话说出口,我一点英勇也没有,我自卑胆怯懦弱,我认为,我配不上你。

我大概是喜欢上他了,虽然我极力的在内心里否定,我根本不会喜欢这种男生,既不品学兼优,也不出类拔萃,可是我知道自己无法欺骗内心那种渴望与向往,我笑自己内心独白看似无关痛痒,现实中又处处透露着笨拙。我掩藏自己的心思,那是一个少女情窦初开的梦,在幻想里不尽的放肆,却在现实里落荒而逃。

那时候的我,从来没有把我对他的感觉往爱情这方面去想过,我觉得我们会永远保持这样的关系,不远不近,却朝夕相伴。直到那天我在食堂里看到他和另一个女生暧昧不明的模样时,我就知道他谈恋爱了,那个好看又有趣的女孩子就是他喜欢的样子,那时候的我还不是近视眼,我清楚的可以看到远处的他们,在不显眼的位置一起吃饭,有说有笑。而我像一个卑劣的偷窥者,静静的观望着他们,我觉得我和他们隔得很远,一张张餐桌将我与他划成两个不同的世界,我与他无关。

那天我与刚交往不久的阿斐,一起走进一家餐厅,服务员给我们递菜单时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原来这家餐厅的老板是他。他也注意到了我,于是对我微微点点头,这时一个身怀六甲的女人突然走到他身边叫了一声:老公,你给我煮的汤呢?

秋风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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