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是大骗子

2019-02-10 16:10:08

纯爱

———我看见小憩拉着阿瓷的手大步走在前面,“喂等等”,我在他们身后无助的喊着。

小憩转过身看着踉跄着奔跑的我,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微笑,他说,“我们要去的地方很远,你手脚太短,不要跟上。”

我叫郑号锡,听妈妈说有响彻全国的意思,所以每次介绍自己的名字时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挺挺肩。

那年我刚上初中,当我照常大声介绍自己的时候,教室的角落传来一声轻笑。我抬头看去,正巧对上一双半眯的清澈眼睛。

他笑着将视线移向了别处,窗口的阳光凑巧照亮了他的侧脸,真灿烂。

我怔怔的看着那边出神,我猜,有什么东西正在悄悄改变。

我胆子不大,但却鼓足了勇气跟他交换了联系方式,我选了一个在他正前的座位,高兴的手足无措。

遇见一个爱人的几率有多大,要经过万千星球,几亿光年,上百国家,无数转角。幸运的是,我遇见了你,并且一见钟情。

在我的蓄意接近下,我们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他爱篮球,爱嘻哈,爱创作。我也在一边装模作样的学着,笨拙的三步上篮,反复练习着同一首说唱。

他会笑眯眯的说我可真笨,每到这时我都会半开玩笑的翻个白眼说,“没有天赋可以练嘛,这是我的兴趣。”其实我才不在乎你说的笨,你才是笨的那个啊。不然你怎么会不知道我的兴趣在你。

不管怎么说,我终于和他成为了好朋友。我可以名正言顺的站在他身边,不管是以哪种方式,都很幸福。

老实说,三年下来,我不信他毫无察觉,不然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

我对他的印象,从一开始的耀眼微笑,具体成了某一次不经意的牵手,单车坏掉的焦急,公交车上轻轻蹭过的衣角,坐在单车后座的揽腰拥抱,以及他跑过我身边时捎起的风。

我记得后来我问他当时我自我介绍的时候他为什么笑,他看了我一眼,转身把篮球扔向篮筐,反手揽住我的肩“郑号锡郑号锡,这么响亮的名字,难怪你当时要用力挺腰。”,真喜欢听他念我的名字,轻轻扬起的嘴角就像在微笑。愣了一下,听见那个漂亮的三分球进筐的声音。

“叮”跟我剧烈跳动的心脏一样。

后来啊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高中,他一直很奇怪为什么成绩一向很好的我会跟他考去一样的学校。他问我的时候,我总说这是命运使然,如果说我复制了他的志愿表也算的话。

他在高中很受欢迎,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三年过去,他早就不在是以前那个幼稚的样子。当一个人同时具备帅气温柔和才华的时候,不抢手才是最奇怪的事吧。或许他真的把我当成了好兄弟,总之他身边总是有很多女生围绕着。我有点吃醋,但我从来不说,我要认清自己的位置啊,大于朋友,恋人未满。幸好他从来没有抛下我这个“兄弟”单独行动过。

当他在跟别的女孩子交谈,我总会悄悄观察,说实话,我并没有体会到有什么暧昧,凭我对小憩的了解,那些一看到他就双眼放光,周遭粉红的小女孩,他根本不会当真。

我也根本没有把她们当回事。

直到我们班来了一个转学生,她叫阿瓷,她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我看到她略带紧张的环顾四周,最终对上小憩的双眼。那种感觉不好形容,简单来说,

我看的了三年前的自己。

有着相同情感的人总会有相似之处,比如我和阿瓷。她很外向,笑容总是挂在脸上,难得一见的热心肠让她在这个人人忙碌的高中显得格外受欢迎。看上去跟我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吧,但我知道,她跟我一样喜欢小憩,也跟我一样不敢说。

我不由的感到一丝惺惺相惜。

很快她就加入了我们的队伍,她的生动活泼让我们原本稍微安静的相处变得热闹了起来。她很全能,打的了游戏拿得起篮球。她也真的很爱笑,弯弯的笑眼里有一整片空灵的天空,两个注满蜜糖的小酒窝嵌在脸颊上,巧笑倩兮,唇红齿白。

我应该讨厌她吗,好像应该。因为她的加入,小憩的温柔不再属于我一个人,但是当我看着那张犹画中人的脸,刚积攒起来的一点点恨意都尽数崩塌。我看见她和小憩肩并肩的站在操场边,一束太阳光照下,就像是舞台上的聚光灯,一旦照下,身边的风景都会暗淡无光。

我这么看着他们的身影,觉得自己像是置身事外的观众,只能为男女主的爱情鼓掌,然后等待落幕。

纵使我有万千不称意,也只能看着他们越靠越近。

我不甘心,也不敢相信,我打算要一个答复

“你喜欢阿瓷吗”我问

“不喜欢啊,只是朋友”

他看我张着口,问我怎么了。“没怎么没怎么,就是问问”他放心的走上前去。

我看着他蓬松微黄的头发,小声问

“那你喜欢我吗”

我们三个度过了很愉快的高中三年,有课一起,考试一起挂,复习资料互相传,时光爱老不老,我们及时行乐。

再后来就是高考,大家都有点严肃,毕竟是关乎人生的人生的第一件大事,况且不小心就会走散。

我倒是没什么所谓,毕竟早就说好了要和他考在同一所大学,我想一拿到录取通知就表白。

其实能写出来的故事总是充满意外的,就像我现在正在讲的这个一样,我如约考上,但小憩和阿瓷却不在。第一次,我偷了爸爸的烟在厕所点燃,刚吸一口就被呛出了眼泪。我不忍看见镜子里失魂落魄的自己,背过身,肩膀控制不住的剧烈颤抖。

忽然回忆起很多以前的事,那些好朋友,恩师,说好一辈子不分开的承诺,都在各奔东西后分崩离析。

我承认,我在害怕。

我害怕自己十八年来的第一次心动就这么草草收场。

尖锐的手机铃声把我拉回现实,我看见屏幕上显示的小憩,忽然有点纠结,这样的时机打来电话,会不会是事情有些转机。我满怀期待的接听了电话

“嘿小锡啊,阿瓷跟我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哎”

我一下子噎住了,用力挤出一个微笑,却发现一句祝福的话都说不出口。听着电话那头小憩的兴奋声音,真刺耳。

我无力的抹掉脸上的泪痕。

并不是所有的付出都会有结果,但没有结果总比彻底的失去来的轻松。我没办法像各大偶像剧情节一样舍弃一切去找他,即使我有多不愿,再打完这通电话以后都不得不承认,我们大概很难再像从前那样亲密了。

如果有机会,有途径,我多想继续在他身边。哪怕只是以一个朋友的名义。

没有小憩的每一天都索然无味,我像一个被设置好程序的人工智能,重复着每天都差不多的大学生活。慢慢的,一天几通的电话变成了一天一次,一周一次,几周一次,我以为我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没想到当这一天真的到来时,还是有扼住呼吸般的悲伤。

直到大三的一天,我在图书馆看到一个同样蓬松微黄的头顶,我激动的跑过去,才发现这个相似的背影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脸。我意识到小憩始终占据着我心里的一大片地方,没办法,

我无法逃脱。

到底我还是来到了他的城市,我站在火车站,看着前方的一片灯火通明,时隔四年,我终究看到了你曾看过的风景。

他早就知道了我要来的消息,远远的一个高大身影向我跑来。车站的人很多,他跑的不快,甚至有点跌跌撞撞,我站在原地,等。

我已经等了四年,怎么会等不及这几分钟。

一路上我都拉着他的手,来到他的出租屋,屋子不大,被收拾的很温馨。从房间里走出来了一个人,阿瓷。

我瞪着她,她大概也感受到了我并不算友善的目光,解释道,只是为了省钱而合租。

我有点惭愧的低下了头,气氛稍微有点尴尬,不过很快就被重逢的喜悦冲淡,三个人,四年,1461天,宿醉。

我们都喝多了,第二天一早才发现几乎都瘫在了地上,尽管是盛夏,地上仍然有点凉,我看着地上还在昏睡的两人不自觉地微笑。

我知道,我错了,有些人注定是生命中的过客,不管初见面时有多投缘,终究会渐行渐远。但也有人值得用一生守候,哪怕有过暂时的分别,重逢时只需一个眼神即可述尽热切的思念。

这大概就是心有灵犀。

接下来就是一段很久的,不伦不类的三人合租。即使我刻意回避,也总能留意到他们“不经意”的眼神碰撞。有一天阿瓷找到我,她说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跟小憩考在同一所大学吗”

“我故意少写了两道大题”

“我喜欢小憩,我为他付出了很多”

“你也喜欢他吧”

“那你对他的喜欢也不过如此”

我愣住了,怪不得,怪不得成绩一向优异的阿瓷会在高考时意外失手,怪不得阿瓷面对自己滑铁卢般的失利会如此坦然。

原来是这样。

我颓然的低下了头,不得不说,这一次,我输的心服口服。我重新审视起我和小憩,和阿瓷的关系,又一次发现阿瓷和小憩看起来比我想象的还要要好和谐。我站在他们的旁边到真像是一个大功率电灯泡。

我自嘲的笑笑,默默的在心里跟他们告别,我在他们屋子的楼上重新找了一个住处,只能既小心又不舍的看着他们进进出出,每次电梯经过楼下,我都会紧张的跑到一边,人果然就是这么复杂的生物。

小憩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我都没接,后来接到他的短信,说如果找到了更好的去处至少要跟他打个招呼,他会担心。我看着发着亮的屏幕,握紧了手机,就像牵住了他的手。

忽然,我发现阳台上飘进一阵黑烟,起初并没当回事,直到闻到浓浓烟熏味,听到噼啪的炸裂声,才意识到大事不好。我冲出出租屋,慌张的跑到楼下,木质的简陋大门里闪着火光,一阵一阵热浪滚出来烫着脸生疼。

“小憩,我的小憩,等等我,马上就到”

我一脚踹开摇摇欲坠的大门冲进一片火光中。

我费力的用袖子拨开挡在眼前的黑雾。卧室,没人,厨房,没人。我简直要急疯了。只剩卫生间没找过了,我强撑着不让自己倒下,打开门,里面有一个黑色的人影,是小憩吗?我一步一挪的过去。

好想听见小憩在叫我的声音,是幻觉吗?我勉强瞪着眼睛,迷迷糊糊的感觉我被人从身后抱起,我揽着他的脖子,抬头看见那张我朝思暮想的脸,放下心。

“小憩,小憩,你听见我说话了吗”

“我好喜欢你,真的好喜欢”

“跟你分开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失误”

我不住的自言自语,不知道他能不能听见,要是错过了,没关系,我可以慢慢说。

他把我放在一块空地上,又转身向着火的屋子里跑去。对了,阿瓷还在里面。就像走马灯一样,我恍惚间看到了那些珍藏的记忆。

阳光的小憩,开朗的小憩,悲伤的小憩,恼火的小憩,叫我小锡的小憩。看,我的回忆里全都是你啊。

怎样表达对一个人的喜欢,简单点,一句表白,三行情书。隐晦些,十四年的喜欢,长久的陪伴。在这场持续了十四年的暗恋中,有过的欢声笑语,落泪心酸,都是我人生中最美的瞬间。或许这不会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我一点都不后悔,遇见你,让我的人生圆满。

小憩啊,你抬抬头,看看我的眼睛,就会看见我掩饰不住的爱恋。

再睁眼,小憩跑进屋子的身影再一次浮现,“喂,等等”,我大声喊,小憩拉着阿瓷的手转过身,是错觉吗?我好像看到了他嘴角的轻轻抽搐。

他说,

“我们要去的地方很远,你手脚太短,不要跟来。”

他这么说着,缓缓走出了那个足以成为灾难的小屋,消失在窗口的亮光中。我一直看着,一直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绝望的闭眼。我不想亲眼目睹他的消逝。

ending

后来的事就不在赘述,彻底失去了我的小憩,生活是意料不到的黑暗。每次当我穿过拥挤的人流,总能感觉到小憩的存在。那个像光一样的少年,终于到了他应该去的善良的,没有灾难和悲伤的国度。阳光总是让人温暖,或许那就是小憩的拥抱吧。

直视着太阳,有点刺眼,我好像看到了小憩着说,“没了我,要好好照顾自己。”

theother

又一次来到了新学校,我早就对此见怪不怪。

我叫闵玧其。怪人?可以这么说。随着父亲的生意越来越红火,我们搬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每到一个新的学校,都会有不同的新面孔。往往每当我在一个地方混的稍微熟悉些,就不得不与刚认识的朋友分开。

后来我也就慢慢了解了这样的情况,不再刻意跟人亲近,也省去了不少离别的困扰。

这次的新初中,我也打算按照以前的方式生活,反正也不用呆很久。

一开始是毫无新意的自我介绍,我早早的背完说过无数次的话,坐到靠窗的角落,这里最好,不会被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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